小额担保贷款,此次长沙市放宽了对第三责任人担保的条件限制,但是4月11日在水风井社区服务中心好像还没有接到最新文件,办不了申请,想请问一下,完全下发到各社区服务中心大概是在什么时候?
另外,能否将第三责任人担保的条件的最新长沙规定明确公示下文出来
你好,新文件是2012年4月初下发到各区县,各区县学习下发大约要到4月底、5月初。第三责任人:一.应为在职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工资收入应来源于财政全额拨款,且同一保证人不能同时为两名(含两名)以上贷款人提供反担保;二.其他保证人提供担保,保证人为:公医院、学校正式工作人员或效益良好并经人社部门认定的企业的中层干部。其它具体事项见长人社发【2012】14号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