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分类信息网-长沙新闻网

正常迁户口的问题

2018-2-2 0:24:11发布34次查看
我是黎托乡的一名村民,双方都是黎托乡户口,由于结婚,需要迁户口,到乡里迁户口时,却因女方已征收,男方未征收而不给予办理,说男方没有征收之前就不能迁户口,难道我这里永远不征收就永远不能迁户口吗?真是歪理!现在办个事总要两个村跑,两边打证明,真的好麻烦,请给予解释清楚,并尽快把户口迁过来!
您好:
根据《长沙市公安局关于进一步放宽城乡落户政策的通知》相关精神,进一步放宽长沙市农村的落户政策,您可以通过夫妻投靠落户,政策如下:
1、落户条件:夫妻一方系我市农业户口,另一方可迁入到农业户口一方落户。
2、所需材料凭证:夫妻一方系我市农业户口,另一方系农业户口,要求迁入我市落农业户口的,凭夫妻双方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结婚证、乡镇村组同意落户证明意见办理;另一方系非农业户口的,还需提供非农业户口一方在现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社区)出具的无工作单位证明意见、市房屋产权管理部门出具的迁入人及未成年子女无住房证明意见。
带上以上材料,在落户地派出所受理。
如有不明事宜,请电话咨询:0731-82587545、82587547
谢谢!(市公安局人口与出入境管理支队)
该用户其它信息

推荐信息

长沙分类信息网-长沙新闻网
关于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