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职工生育保险报销
状态:部门处理 回复时间:7/30/2013 16:43:9
信件内容:
您好,我和我老公都是农村户口,我是没有工作的,且我老公在长沙市连续购社保已近两年,我们去年年底生了一个女孩,想报销生育补助金,咨询了长沙市医保局说一定要办理独生子女证,我不理解,我们是合法生育,即使是生二胎也是合法的,为什么一定要办理独生子女证才能给予补助,难道想生二胎的农村人交的生育保险就是白交的吗?
回复内容:
您好,长劳社发【2005】109号文件规定:男职工系初育并领取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其无固定经济收入的配偶可享受一次性生育补助金。因第一胎为双胞胎或多胞胎(非人为因素所致)未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亦可享受一次性生育补助金。另长政发【2007】18号文件补充规定:参保职工持《再生育证》,男职工系初育并单方领取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其配偶无经济收入的,可按规定享受一次性生育补助金。
我就是想知道如果我们符合再生育的条件,是否可以不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领一次性生育补助金,这些条条框框的不明确,给答复就行。
您好,已经回复,不再重复。如仍有疑问请拨打业务部门电话咨询:0731-84907585,849075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