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沅江市太白社区巨龙组因队长贪污拆迁款致村民拆迁8年未得安置

2018-8-21 15:28:32发布39次查看
尊敬的益阳市纪委:
我叫何凤云,女,49岁,我丈夫赵贵华,现年53岁,4级伤残,我们系沅江市琼湖街道太白社区巨龙组村民,全家老小六口人为积极支持沅江政府城市建设,在城市建设开发公司的要求下,我于2009年8月带头把位于沅江市城区巴山西路的四间两层210平方米的楼房拆除,拆除时,开发公司领导承诺:谁先拆,就先安置谁,一年内优先安置。拆除时开发公司未与我签订拆除安置时间和过渡安置补偿协议,过渡性安置补偿每户每月200元,2013年下半年增加到每户买月300元,但是,在我们其他社区其他组村民拆迁,开发公司都与拆迁户签订了拆迁协议,过渡性安置补偿每户每月都是2000元,而我只有300元,是何原因,我不知道,由于7年之久未安置分配住房和门面,现我家老小六口人拥挤在一间20平方米得屋里居住生活(见附个照片),冬天寒冷刺骨,夏天蚊虫叮咬,全家痛苦。各位是可想而知的.我多次用手机发信息领导们汇报,领导们也曾派人对实情了解过,与有关部门协调过,当面也对我承诺过,但至今也未能兑现,由于政府的不讲信用,给我全家生活上,经济上带来了巨大痛苦和损失.我实在逼得没办法了,实在没办法呀,请求各位能给我们农民评评理,我们农民真的苦啊.
老实人吃亏!中国现实的写照。
  对于何凤云同志反映的问题,我街道回复如下:1、何凤云在房屋拆迁后,已建好临时过渡房,过渡费已按标准领取;2、巨龙组安置是全组集中安置,目前,过半的安置建设已完成桩基础工程;3、目前,琼湖街道正在协助市纪委对巨龙组组长的有关问题进行调查。
现在领导们只管拆屋不管建屋,只要把屋拆了,他们的任务就完成了,哪个管你七年八年十年又如何。
当官只为自己,哪管他人的困若。
2016-10-19 09:28: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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