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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福区芙蓉北路派出所滥用权力、违法行政严重侵犯公民合法权益的控告

2018-1-30 4:18:58发布51次查看
最近,开福区芙蓉北路派出所(电话:85716110)在我(系曾焓秋的母亲、法定监护人)没有提交任何书面申请、核验我身份证件、我完全不知情的情况下,擅自将我女儿曾焓秋的姓名办理变更登记(改为“曾梓涵”),为此控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们于1997年10月16日在开福区政府登记结婚,2000年10月7日生育女儿曾焓秋。曾焓秋是女儿出生时,就给取的姓名,“出生证明、户口薄及后来的受教育(长沙市东风小学)”等,都是用曾焓秋这个姓名,我女儿自己也很喜欢这个姓名。2008年9月8日,我们协议离婚。当时从女儿利益考虑,约定“女儿由男方直接抚养,我负担部分抚养教育费,我有监护权、探望权……”。
二、控告请求
我认为,芙蓉北路派出所在我没有(曾焓秋的母亲、法定监护人)提交任何书面申请、核验我的身份证原件及我完全不知情的情况下,擅自对我女儿曾焓秋的姓名办理变更登记。属于典型的滥用公权力、违法行政,且程序严重违法,并严重侵犯了我作为母亲对未成年女儿的监护权、抚养教育权等。为此,我请求:
1、依法查明芙蓉北路派出所及相关责任人在该次滥用职权办理的姓名变更登记中是否存在“权钱交易”、收“黑钱”、受贿等违法犯罪行为,并移送人民检察院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2、责令芙蓉北路派出所恢复我女儿的原姓名曾焓秋。
3、责令芙蓉北路派出所向我赔礼道歉。
您好!非常感谢您的来信及对公安工作的支持。对于您女儿的情况,分局局长十分重视,已责令分局芙蓉北路派出所调查核实此事,严格依法依规办理。再次感谢您的来信,谢谢!
另:
关于市民邱冯乐向“局长信箱”来信的回复
2011年3月16日,分局接到市局局长信箱转发来的市民邱冯乐关于芙蓉北路派出所将其女儿曾焓秋姓名擅自更改的投诉信件后,分局局长十分重视,立刻责令芙蓉北路派出所调查核实此事,严格依法依规处理。芙蓉北路派出所获悉后,立即着手调查,现将调查处理情况答复如下:
1. 关于市民邱冯乐投诉芙蓉北路派出所将其女儿曾焓秋姓名擅自更改的情况,经芙蓉北路派出所核实其姓名并未更改。
2. 曾焓秋的父亲曾广军曾到芙蓉北路派出所提出更改女儿曾焓秋姓名的申请,芙蓉北路派出所按照正常程序上报分局,分局因曾广军未提供女方邱冯乐的身份证复印件未批准申请。
根据上述调查,市民邱冯乐投诉芙蓉北路派出所将其女儿曾焓秋姓名擅自更改的情况不属实。
特此回复
长沙市公安局开福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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