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的市长:您好!我是岳麓区东方红镇华龙村易家湾组的一名普通菜农。去年上半年由于岳麓大道辅道工程的建设,而工程未对泥土流失问题做好妥善处理,造成下游农田破坏。本人以种菜为生,泥土流失对于菜地里的菜来说是致命伤害。就因为去年七月份的一场大雨造成本人家里2.6亩菜地基本绝收。经过估算共造成4、5万元的损失。经过多次找工程负责人和村委会,最终在去年年终时做出了赔偿处理方案。“不管是种菜还是未做耕种的农田做出了统一赔偿1200元/亩”。今年又多次找村委对此赔偿提出异议,但村委给出统一答案“上面的政策是这样的,我这没法处理,请找上级部门。”我们全家人五个人都没有其它经济来源,就靠这几分薄地来维持生活,难道我们一家人就要被这“政策”饿死吗?望市长先生督促好相关职能部门来处理此事。(大雨过后的景象都有相片保留)
大雨过后第三天
辣椒树已经开始枯萎
深开的沟渠已被淤泥所填埋
冰*点:
你好,你向长沙市市长信箱递交的信访事项关于岳麓大道辅道工程泥土流失对下游农田造成破坏的赔偿问题已转至我镇,经我镇相关工作人员会同华龙村支两委现场核实了解后,回复如下:
一、一次性补损已到位。东方红镇政府、东方红镇华龙村村委会、长沙高新区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岳麓大道辅道一标项目部、岳麓大道辅道二标项目部于2012年9月14日召开了专题会议,并到现场勘查。最后经会议商定,由高新区公共基础设施公司出资修建排水设施解决排水问题,以恢复农业生产;对于易家湾组农田被淹及淤塞造成的损失,一次性补损12000元,交由村委会处理。(明细附后)
2013年2月5日,村委会就该12000元的生产补损金召开了易家湾组田主会议,按400元/亩早稻、400元/亩晚稻和400元/亩的淤泥清淤费用进行发放。
二、为恢复农业生产,确保稻田不在被淹,已妥善安排解决排水问题,区公共基础设施公司对恢复水系,保证灌溉安排了专门的排水工程,预算26000元交由易家湾组承建,镇村组正在协调开工事宜。
三、你的诉求曲解了补产的涵义,1200元/亩是一年生产补损费用,而不是青苗补偿费,生产补损是根据实际田亩数、受损程度统一标准进行发放的,对你现诉求不予支持。
特此回复。
东方红镇人民政府
二0一三年三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