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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房产证手续何年会办下来

2018-1-28 15:56:36发布29次查看
张市长
你好.我是浏阳市澄潭江镇集镇社区的一户.家落户于集镇社区澄圣路新桥边1号.澄潭江集镇是07年开始开发.我家是在2000年在镇政府开发办买了一块出让地建了房子,那时是花35000元买了70平方米地皮.在建房之前我们到开发办要土地建设规划许可证,可是那时开发办领导们说你们只要建,手续等你们把房子建好了一起拿给你们,在2001年房子建起了.房子虽然建起来了,可那些办理房产证的手续一直没有拿到,一直到现在我们整整找了政府10年了,还不知道去了多少回,可是领导们2-3年就换了一界.新上任的领导们说,历史遗留问题他们很难解决,直到如今我家还是没有办法拿到办证的手续.难道自己家的产权真的会成为历史吗?我家都是农民出身,没有什么好的官场关系.也没有多好的经济条件.所以实在是没有办法了.
现在我虽然有个家,但产权问题还是解决不了.自己花的钱建的房子,难道产权真的不能是自己的吗?我们镇这样得问题实在是太多了.在我们镇当官的当2-3有哪个领导袋子里面没有鼓鼓的调走咯。真的是让我们心灰意冷.以后还怎么让我们这些老百姓怎么相信政府啊.我全家恳请张市长帮我们这些无助的农民做作主吧.更请市长派人实地了解一下我们这些农民的苦吧.在这里我先跟市长您说声谢谢了.
此致 祝身体健康 工作胜利
敬礼
小陶
陶贤根同志:
你在长沙市人民政府市长信箱信访反映的事项,根据属地管理原则,交澄潭江镇调查处理。根据你信访反映的问题,澄潭江镇政府由主管规划、城建、国土工作的潘剑波副镇长具体负责,组织了调查。现答复如下:
1.关于建设用地问题。经查,1999年,为加快小城镇建设,澄潭江镇城建所对集镇澄圣路进行开发,推出部分建设用地用于村民房屋建设。当时,有两宗土地与陶贤珍签订协议。2000年,其中一宗由陶贤珍让与陶维秋(即信访人陶贤根之父),后由城建所向陶维秋出具收款收据,城建所与你家没有直接协议。
2.关于建房手续补办问题。根据相关规定,在集镇规划区内建房,建设规划许可证由市规划局办理,宅基地使用手续由市国土部门办理。为协助建房户办理建房手续,城建所曾要求陶维秋提供身份证等建房申请资料和办证费用,但陶维秋一直没有提供,一直没有办理。时隔10年,你家提出要求办理房产证。澄潭江镇城建所工作人员协助,陪同你到市规划局补办规划建设手续。经咨询市规划局村镇科,由于2007年澄潭江镇规划修编,你户住房压道路红线1.5米,因不符合建设规划,不能办理规划建设许可手续。
3.处理意见:你户建房手续补办问题,由于时间比较久,涉及土地、规划等一系列问题,目前因为规划问题还不能办理相关手续,要请予以理解。澄潭江镇拟对相关问题进行归纳梳理后进行研究,与上级主管部门积极协调,拿出可行的解决方案,落实建房户正当权益。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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