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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物业管理问题

2018-1-27 22:15:28发布27次查看
尊敬的市长:
您好!
请您下载看一下湖南都市频道播报过的星沙明城公寓物业残留烟花烧伤两个小孩的视频
下载地址为:
http://www.centcn.com/burn.wmv
我们小孩家长经过多次去明城小区物业那里就此事去商讨两个小孩受伤的赔偿事宜未结果,物业管理硬是不能协商处理这件事,硬要我起诉他们,反映了这物业对业主应该负责而不负责任的不友好的管理态度。让我们来看看身为长沙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吴开明的在明城公寓的物业管理公司是怎样管理和不负责任的,要知道打官司请律师对普通百姓来说是一笔不小的费用,而且可能还要花很长时间,他们就看准这点不与我们业主进行友好协商,让我们主动放弃通过起诉来维护自已合法的权益!希望政府出来相关政策监管和反对物业这种管理和处理事的方法,为建立安全和谐的小区环境而努力!
另外,我们在明城公寓已经居住几年了,这里的业主基本上全部搬来居住了,但是小区至今未成立业主委员会,希望有关部门监督管理此事,让我们业主,我们普通百姓有渠道和有效途径维护自已合法的正当权益。就此事希望解决,为盼,谢谢!
hnlkf业主: 根据视频和信中反映的情况,并经调查了解:业主方认为物业公司有服务不到位,要求物业公司协商解决,而物业公司认为业主监护不到位,不同意协商,而要求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物业管理纠纷处理方式有以下几种:1、当事人各方自选协商和解;2、各方当事人请求第三人调解,请求政府主管部门行政调解。3、当事人之间约定仲裁;4、司法诉讼。目前,你们双方无协商和解的可能性,而明星公司又不接受行政调解,物业纠纷仲裁庭在长沙尚未建立。建议业主走司法诉讼途径,这也是解决争议较为常见的方式。如有实际困难,建议业主寻求司法救助。 业主委员会成立问题,我局已于2009年2月18日专门作出回复,请详读。 长沙县房屋产权管理局 二〇〇九年三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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