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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之前能否听证?

2018-1-26 2:09:46发布26次查看
张市长,您好!
我是银盆岭的拆迁户,在此次由滨江新城建设指挥部领导的拆迁行动中我与银盆岭指挥分部的几次交谈都不愉快,特将情况反映给您:3月6号在未公示和未举行听证之前突然接到拆迁通知让交房产证和身份证,居民们一个个惊得目瞪口呆!这是第一个不愉快。11号接到电话去银盆岭街道办事处领取《拆迁动员通知书》13号在岳麓区政府召开动员会,18号去指挥部领取《拆迁补偿预算表》,因为我家装修材料用得得非常好,指挥部24号派人上门为装修进行实地勘察,30号我与工作人员唐新武和万大姐初次交谈,我提出:拆迁许可证的拆迁范围为银双路以北,我家的位置在银盆路以南,地理位置不对。唐同志答道:你去看《长沙晚报》,它对此有祥细的报道。我反问:谁规定媒体有扩大拆迁范围的权利?这是第二个不愉快。31号我给“市行政效能办公室”打电话反映银盆岭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扩大拆迁范围,一直未得到答复。4月14号两位工作人员无故失约,又约次日15时交谈,15号直到15:30分还未见他们人影,我冲到银盆岭指挥部投诉但未见到任何领导接待,只是唐同志出来哒,我拒绝与之交谈。这是第三个不愉快。17号15时应约与银盆岭司法所罗建平同志交谈,我问:根据湘建发2006 174号《湖南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工作规程》第7条规定:面积较大户数较多的拆迁项目应当告知拆迁当事人享有要求听证的权利。我们的听证会呢?罗所长回答:政府拆迁还要举行听证?从未听说过!这是第4个不愉快。在这次交谈的次日银盆岭街道办事处陈书记与我交谈并出示《通知》,通知指出拆迁范围含银双路。我想谁家的房屋会建在路上?银双路是一条在建路怎么可以以地标的形式出现在《房屋拆迁许可证》上?在此之后我多次要求工作人员出示相关的规划图和国有土地建设许可证,未果!罗建平干脆回答我:整个银盆岭只有你一个人要看这证那证你这样折腾想干什么?要看证自己去市政府!敬爱的市长您的工作人员听说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吗?看过《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吗?一个司法所的所长真的这样不懂法,不讲法吗?公益事业的建设在需要群众的贡献的同时是否也可以尊重一点群众?真的是有太多的不愉快!引用一句台词作为结束语:要想让我从狗洞里爬出去请先为我扒拉一个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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