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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收集体土地用于建农家乐项目是否属于合法征地审批

2018-1-25 17:19:40发布35次查看
我是宁乡县菁华铺乡菁华铺村徐家冲组的村民,今年有开发商对组上集体土地进行征收,我们组上大概十多个户头,现还有五户没有同意,这五户没有同意的人家就是占比例最大的几家,征收了这些土地就没有土地可供生产了,经过几次协商都没协商成功。我们一直疑问这次征收是否存在违规征地,因为开发商和村民说是开发来办农家乐,到现在我们也没有看到合法的报批手续,他们打出来的项目名称是白云坡农业开发项目部,这明显的就是借农业开发进行圈地,他们的规划是在里面建别墅和农家乐用于商业开发。到目前为止政府部门出面的人也就只有本村的村长,按我们理解他代表的就是人民政府,这中间有没有猫腻我们就不清楚了,但我们看得很清楚的是这个村长从去年下半年就开着开发商老板的一台丰田prado车出入,这台车就如同是这个村长的私家车,这不得不让我们猜测这中间有无一些不可告人的交易。开发商法人代表也原本是本村党支部书记长沙市人大代表。开发商征收补偿的标准仅仅二万多元一亩,青苗补助根本就如同没有,要么自行处理,要么卖给开发商,开发商给出的价低得离谱,种了十多年的一棵树他才补偿十元左若。以上的这些内容我保证真实,据我们所知国土部门严禁借着开发农业基地的名义来进行圈地,希望上级部门查实开发商有无违规征地和官商勾结的行为。
你好,感谢来信,经调查,回复如下: 1、信访人反映的用地项目是菁华铺乡人民政府于2011年10月招商引进的白云坡现代休闲农庄项目,位于菁华铺乡菁华铺村,占地50亩,计划投资1000万元。宁乡县发展和改革局于2011年11月对该项目下发了[2011]131号《宁乡县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该项目拟申报办理服务业、综合类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相关手续正在紧张办理之中。 2、该项目的法人代表是李小平,于2011年12月15日宁乡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了注册号为430124000033964(1-1)s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李小平系菁华铺村党支部书记,长沙市人大代表。白云坡现代休闲农庄有限公司与组上签订的征地协议补偿标准:水田、水域为39694元/亩,旱地为27786元/亩,林地为20328元/亩。项目部为个别征收后无菜土的农户协调进行了土地调换。该项目在用地手续办理过程中,我局将督促菁华铺乡人民政府和项目单位按长沙市人民政府103号令、宁乡县27号文件和省政府2009年43号文件补偿标准征收土地,保证群众利益不受损害。 3、村民反映的村主任开着开发商老板的一台丰田prado车,是因为开发商老板购买了新车,村主任花二十八万元购买他的二手车。 4、村民反映的阻工农妇与项目单位发生的纠纷,菁华铺乡人民政府综治办于2012年3月15日已进行了协调解决,并由项目单位作出了相应补偿。 5、村民反映的拆旧建新的问题,因为其改建前未按要求进行审批,属未批先建。因菁华铺村属集镇规划范围,现我局已对未批先建的房屋进行了清查,拟对符合建房条件的房屋补办审批手续。 特此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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