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 您好 我在长沙工作,已经离职,可是在原单位已经开过离职书后由于本人不小心把离职证明原件给掉了,可是住房公基金哪必须要离职证明才能提取现金,可是单位只能开一份,请问还有别的办法没,我可以提供现在单位的证明,以前的单位不肯在开离职证明,请问怎么办?我是外地副口!
你好! 按照“长沙住房公积金个人提取管理办法”,个人因离职未满2年提取公积金的,需提供“个人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审批书、离职证明、外地户口本、本人身份证”等资料。若“离职证明”遗失而单位又不肯补办的,则个人可打个报告说明情况,原单位在上面签署意见和盖公章说明情况属实,以这种方式也可以办理。谢谢您的来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