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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谐社会有这样吃低保金的吗?!!!

2018-1-25 1:04:17发布27次查看
本人举报岳麓区坪塘镇花扎街村罗塘组周艳君恶意骗取国家低保的行为。
 周艳君系退休老干部,曾任人大代表多年,任本村妇女主任49余年,任会计30余年,其丈夫,儿子都为共产党员。
周艳君一家收入不薄,空调,拖拉机,收割机,摩托车,冰箱彩电等现代化电器一应俱全。并拥有2栋楼房吗栋平房,由此可见周艳君的家底殷实,生活水平也高于普通家庭。同时周艳君利用庞大的人脉关系网骗取了村里金额最高的2份低保补助金多年。
村干部与周艳君私人交情不浅,一直偏袒周家。骗保一事也是得到了村干部的支持。迫于周艳君在本村翻手为云覆手为雨的淫威,村民一直无法发表异议。并把真正需要保证金的贫困村民拒之于门外,使国家财产成为滋生腐败的土壤。
此种骗保行为实在令人发指,希望民政部门能及时制止这种恶劣行径,并收缴周艳君家的非法骗保金。
一、基本情况周艳君,女,原坪塘镇花扎街村妇女主任兼信用社设村站会计, 2004年底已离任(无退休金),曾任望城县人大代表。周艳君现有三个儿子,均已成家立业,单独立户,享受低保待遇的为其大儿子李展宏,周艳君和丈夫现与自己父母共同居住、生活,并没有享受低保待遇。李展宏,男, 2007年因病毒性脑膜炎住院,花费20多万元,除农村合作医疗和民政大病医疗救助解决了部分费用外,其他均为李展宏个人承担,根据当时李展宏家的具体情况,坪塘镇、花扎街村等有关部门还为其组织了募捐。2007年,经正常的低保认定程序,并公示无异议后,当时望城县民政局审批同意李展宏户享受农村低保,保障人口为3人。2008年8月由于区划调整,四个镇的农村低保标准由县市130元/人.月提高到城区160元/人.月,所以李展宏家的最低生活保障金在电脑系统中自动调整为210元/月。二、调查核实的情况根据调查落实,周艳君并未享受两份最高低保金,举报反映的情况不实,且举报材料中所反映的拖拉机、收割机为周艳君另一个儿子李展奇所有,空调、摩托车为享受低保的李展宏所有。区低保局于8月27日在低保督查工作中已经将该户的情况作了处理,当时处理的意见是:李展宏家因有摩托车作为代步,并在当时因病购置了空调,但经过三年的治疗,病情已有好转,恢复了基本的劳动能力,依《长沙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施办法》(长政发[2004]55号)第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批准或取消保障待遇”中第5款“家庭拥有非生活所必需的高档消费品,如手机、摩托车、空调及贵重饰品等的”。在坚持低保政策动态管理的原则下,我们当时已要求坪塘镇社会事务办取消李展宏户低保待遇,从下季度(农村低保是按季审批)开始停发该户的低保金。 岳麓区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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