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市长:
您好!我是长沙新途物业管理公司小区的业主。长沙政府在去年就发布整改小区的用电由专变改为公变。但是,到现在为止,小区还是专变。
据我所知,长沙新途物业管理公司跟地矿局机关有很大的关联,基本上属于政府机关的代表了。作为政府机关,应该以身作则,带头表率,为百姓谋福利。
希望尊敬的市长能尽快的处理此问题,为市民谋福利。谢谢市政府了
目前我市“专改公”工作的指导文件《长沙市新建住宅供电设施建设管理办法》中明确是针对新建住宅项目全面推行公变供电模式,而对已建住宅“专改公”的操作、管理等没有明确的政策和依据,所以我局无法实施。同时,我局也盼望市政府尽快对已建住宅“专改公”工作出台相关政策,让更多市民得到优质的用电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