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天马龙成广告旗下天能房地产有限公司以市政修路为借口,拖延工期。合同约定2016年12月31日交房,可时至今日,距离交房日期不足十日,外墙漆未刷、室内粉刷未完成、电梯未安装完毕、绿化未做。
2016年12月23日上午十时左右,相关电视台、电台记者受泰山名城业主相邀,实地进行采访,可开发商一味狡辩,死的说成活的,在有住建部、房产局、市政府、修路方的视频、录音、日记、短信回复前提下,他仍一口咬定不能按期交房是因为市政修路的缘故。可记者要他拿出相关证据举证,他又借口说公司什么证据都有,就是现在没带在身上。
试问一个对业主负责的房产公司,公司重要资料不放在公司内,还能放在哪里?带回家锁进保险柜吗?对此,我只能呵呵呵了。
最可气的是,天能房产商居然还对记者说是泰山名城少数业主霸蛮吵,大多数业主是能够理解他们的。
试问如果天能房地产能按时交房,按时把业主退税的工作做好,我们业主会去找他们霸蛮争取自己应得的权益吗?
每次三四十人到场,连续四次,有一次甚至是从下午二点一直等开发商回复等到晚上十一点,我们不用上班,不用赚钱,吃饱了撑的没事干吗?
大家都知道现在买一套房子不容易,基本是一个家庭半辈子的积蓄,可开发商却总一再故意刁难,一会说修路,一会说我们业主人数不够百分之八十五,一会又冒充信访办的工作人员,签的合同不算数,按了指纹说了会给我们业主一个答复,至今没有回复。
请相关领导看到此投诉后,及时给泰山名城的业主一个合理的交待!
让株洲的水更清天更蓝,百姓住房更安心!
如果不是开发商自己修小区的路,而是政府组织的修路行为应该属不可抗力。如果合同上有因不可抗力的免责条款,开发商是可以免责的。
楼上这位网友说开发商怎么!实际上这位不搞清情况,道听途说,就想当然说开发商这也不是,那也不是,所以奉劝大家还是要理性认识,不要信口开河,仔细看看合同的补充条款!
2016-12-24 09:49: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