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天心区竹塘西路长盛岚庭小区业主,我们小区是2011年4月30号交房,只到2011年10月份小区才安装电表,但小区内的电力设施一直没有通过电力部门的验收,由于小区内供电线路问题,一段时间内小区总闸经常跳闸,除夕晚上还停过电.一直到2012年3月才通过验收.现在电业局收费直接从电表安装之日计算,想请问有关部门,电业局这样的做法是否符合规定?为什么四月份以前不扣电费?电力设施未验收,电力部门是否允许供电?
尊敬的市民:
对于您反映的情况我们进行了调查落实,现回复如下:
长盛岚庭小区位于天心区竹塘西路370号,由长盛房地产有限公司投资开发,共有1008个住宅户。按规定该楼盘为公专结合供电方式供电(即住宅部分按公变方式供电,商业门面及物业用电按专变方式供电)。该配电工程电表安装由城南供电局负责;配电设备安装及线路工程由长沙电业局公变建设公司负责;配电工程的土建部分由长盛房地产有限公司负责。电表安装于2011年12月由城南供电局完成,由于土建部分滞后的制约,配电设备安装及线路工程没有按进度建成到位。由于交房时间的原因,开发商未经我局同意,在小区供电设施建成前私自从该小区建设的基建临时变压器向住宅转供电后,被我局查处,考虑小区部分住户已经入住的原因,我局没有强制停止供电,同意开发商在小区供电设施未正式投入运行前,其低压侧(即临时基建变压器至住宅电表)的设施暂由其维护。
因此业主反映的小区跳闸停电的问题由开发商负责处理,住户用电已对国家电力能源进行消耗,所产生的电费由住户自行负责支付。
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理解和监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