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现有的证件材料:房产证、购房发票、契税完税证、迁入人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一份小孩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母女关系证明。我是湖南常宁人,老婆是湖北监利人,只有一个小孩现已6岁了随母已落户。 “直系亲属要求随迁的,还需提供结婚证、出生证或父母子女关系证明”。 但由于我小孩没有出生证也没有办理独生子女证,请问,我在小孩户籍所在地(湖北监利县)的派出所出具了一个母女关系证明,是否就可以了?或者还需其他什么,请详细告之,为谢!!
您好!目前我市购房落户政策具体内容如下:1、落户条件:凡在我市通过购买、受赠、继承、自建、单位分配等途径,获得住房所有权并实际居住的居民,可将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及父母户口迁入我市。2、所需材料凭证:迁入人凭长沙市房屋产权管理局核发的房屋产权证(按揭房凭房屋产权证复印件、购房合同和银行按揭协议)、购房票据、长沙市公安局印制的《迁入户口情况调查表》、迁入人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办理。直系亲属要求随迁的,还需提供结婚证、出生证或父母子女关系证明。3、受理机关:市公安局户口身份证中心
如有不明事宜,请电话咨询:0731-2587545或登陆http://www.changsha.gov.cn/grbs/fwzt/hkgl/index_1.html长沙市政府门户网站户口管理查询,还可直接发邮件到人口管理处信箱csgarkgl@163.com咨询。
谢谢!(长沙市公安局人口管理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