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市长大人:
您好!
长沙灯头厂于1996年12月破产,1997年4月破产终结。1997年10月依照长沙市一轻工业总公司文件批准成立长沙光源实业有限公司,整体接收原长沙灯头厂全部资产和人员。破产时有在职职工291人,离退休职工107人(现有在册职工170人,退休职工215人),按当时政府,各项安置费用需1200余万元,加上水电欠费,总计有800余万元的缺口,所以新公司成立后一直没有理顺职工劳动关系。企业破产后,无经营项目,社会养老保险金一直拖欠,从2000年开始,公司有将近70多名员工都是自己自费垫付社会养老保险金方才退休,公司目前已欠员工社会养老保险金100多万元
光源公司座落于湘雅路大王家巷15号,公司五层d级危房在油铺街121号,占地面积1.98亩。有住户60余户,常住人口200余人。2008年经过长沙市房屋安全检测中心鉴定,定为d级危房,属非拆除不可的住房。该栋房屋原隶属于长沙油墨厂,系原单位生产车间。70年代末期由上级部门划拨给我公司,用于改建为职工宿舍。当时该栋房屋为框架结构,职工住进后几十年间,经过他们自己多次改造,已使该栋房屋的负荷严重超重。因本企业属特困,几十年来一直没有资金进行维修,该栋危房已是满目沧桑,到处钢筋裸露,水泥脱落,楼梯塌陷,房顶形同虚设,下雨到处漏水,加上正值雨季,已到了非常危险的地步,随时都有倒塌的可能,该栋房屋设施老化陈旧,无任何消防设施(只有灭火器),存在重大消防隐患。
借此,我公司恳请上级相关部门,如条件许可的话,拆迁就地安置或派专业施工队对危房进行维修,我公司将积极配合工作,使职工能过上平安 祥和的生活,这样也保证了社会一方稳定,解除了我公司的重大隐患。
请解决为盼!
长沙光源实业有限公司
2012年5月10日
原定将你公司纳入棚改计划暂不能实施,而国资委的解决能力又是有限的,建议你公司向当地区政府申请解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