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我是宁乡白马桥乡,白马村,村民,我们这里有一家养殖公司(湖南顺成实业有限公司)多年以来他们公司的污水,消毒水不经过任何处理,一直排放到我们组上,造成好几亩田不能耕作,鱼塘不可以养鱼,,而且他们养鸡的地方紧挨着我们的住所,夏天他们鸡舍很大的排气扇排出的臭气,臭气熏天,鸡粪滋生的苍蝇搞到居民家中到处都是,严重影响到我们当地村民的身心健康 更加可恨的是,我们当地的村民到政府反映,到村委反映,到环保局反映,他们公司就把触角伸到那里,请客吃饭呀,等等,到头来都是不了了之.我们村民到公司去找他们就以扰乱他们的生产为名,叫派出所的来镇压, 我想问您,天下还有没有王法,还有没有为们老百姓说理的地方,
回复内容:
宁乡县环保局对该公司下达了《环境现场监察文书》,责令该公司加强沼气设施的管理,确保沼气不泄漏,及时清理下水道的粪便残留物,严防废水进入周边鱼塘及农田,确保污水达标排入,加强鸡舍清洁,避免臭气对周边群众生产生活带来影响,要求该公司采取有力措施,防止夏季污染反弹,并即整改到位。
1、责令该公司加强内部管理,完善污染防治设施并正常运转,确保污水、废气达标排放。
2、积极与周边群众进行沟通协调,妥善处理周边关系。
3、宁乡县环保局将加强对该公司的水样检测力度,严格监管。
2007年乡政府政法书记和村委,顺成公司的领导,还有当地村民,开了个协调会.答应修的一条排污管道,到现在都没有落实,这是污染我们刘家组农田,水塘的重要原因,如果不解决这个问题,我们村的污染问题永远得不到解决,
宁乡县环保局给湖南顺成公司下达了环境违法整改通知书,叫他们修下水排污管道,该公司也是不理不问,
我们强烈呼吁市领导下来调查,切实解决我们的问题,
你好,感谢你的来信,经调查,回复如下:
一、湖南顺成实业有限公司的基本情况
湖南顺成实业有限公司是一家民营企业,位于宁乡县白马桥乡白马村刘家冲组,厂界北面为刘家冲的山坡地、厂界南面为刘家冲一条村级公路、厂界东面20米处为鱼塘、东面500米处有5户村民、厂界西面为菜地和农田及7户居民。
该公司总占地面积约60000平方米,其中鸡舍占地面积约12000平方米。该公司于1999年开始租赁原县种鸡场的厂房,从事养殖生产,办理了相关手续,属长沙市菜蓝子工程企业之一。该公司年饲养白羽种鸡50000羽、鸡苗500万羽、是一个集约化、规模化的正规种鸡蓄养养殖场。
目前该公司养殖场的禽类粪便及污水处理情况是:养殖场内采取了清污分流措施,粪便及污水采用干湿分离;栏舍的冲洗废水集中引入一个多级化粪池再进入沼气池处理,经沼气池处理后的废水排入内部鱼塘,该鱼塘溢流水通过厂区排水沟排入距厂门外800米处的一乡村河道;栏舍内干燥的粪便是袋装式收集处理。据调查,近三年来该公司厂界附近鱼塘没出现死鱼现象,污水也由排水道排放,没有进入农田。
二、投诉问题的处理情况
该公司在生产过程中,鸡舍产生的臭气、鸡粪滋生的蚊虫等给周边居民生活产生一定的影响,鉴于实际情况,宁乡县环保局对该公司下达了《环境现场监察文书》,责令该公司加强沼气设施的管理,确保沼气不泄漏,及时清理下水道的粪便残留物,严防废水进入周边鱼塘及农田,确保污水达标排放,加强鸡舍清洁,避免臭气对周边群众生产生活带来影响,要求该公司采取有力措施,防止夏季污染反弹,并即整改到位。
三、后续处理意见
1.责令该公司加强内部管理,完善污染防治设施并正常运转,确保污水、废气达标排放。
2.鉴于该公司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九条的规定,宁乡县环保局依法对其进行处理。
特此回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