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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不能忽视益友商场这一乱源的报告

2018-1-22 9:16:28发布22次查看
益友公司的法人代表等主要负责人均移民加拿大国,欠下来的债权、物权应该找谁来兑现?
我们恳请市委、政府重视我们的诉求!给我们指条路。
请不要拦截我们的报告,请将这份报告呈送到书记、市长手上去。
关于不能忽视益友商场这一乱源的报告
中共长沙市委
长沙市政府:
芙蓉广场负一层商场,是“湖南益友置业发展有限公司”于1998年开发的。由于这个公司不守诚信,留下三个债权、物权方面的遗留问题,由此而影响已有产权证的业主和承租公司五个方面的利益链纠结,时至今日无法得到解决。
这五个方面:一是在施工建设时,益友公司因无钱付工程款,与施工的望城桐木公司订下合同,承诺部分商铺归桐木所有;二是从2001年开始卖铺,一直卖到2008年,卖出471个铺位,其中450个铺位办结了房产证,21个铺位没有办结房产证,这里便形成了握有产权的450位业主方;三是益友公司的法人代表王泽群,早有卷款国外的预谋,当卖铺正在火热进行中,于2009年4月又成立一个“湖南益友商贸有限公司”,用这个公司的牌子,于5月份从建行湖南省分行营业部贷款2000多万元,把尚未卖出的4000多平方米铺位,已卖出还未办房产证的21户业主的铺面,作为抵押物,全部抵押给了贷款银行。由此,便形成了建行这第三方,未取得产权证的21户业主为第四方的矛盾纠结;四是第五方,即现在承租的“晶和国际有限公司”。该公司自2013年5月起,同各业主签好合同,装修进行中,突被桐木公司诉求的望城区法院查封,装修被中止,开业不能如期。五方面的利益纠葛,使这块黄金宝地开开停停六、七年了,成了长沙市繁华中心的一块荒地。
我们21户未取得房产权证的部分业主,从2010年1月起,向芙蓉区法院诉求产权,经芙蓉区法院判决买卖合同合法有效。产权诉求予以驳回。因为我们还未取得产权,驳回是对的。但在找不到益友公司的情况下,我们又不断向省、市、区三级政府诉求,要求政府为我们作主,在有效合同的前提下,责成房产、国土部门发给我们房产、国土证件。就这样年复一年的上访、报告,五个年头过去了,至今不了了之。
晶和国际有限公司的遭遇也同我们一样,钱投进去了,不能如期开业,不能按时发给业主租金;进退维谷,困难重重。一次又一次请求政府帮助解决这些遗留问题,为它创造一个好的经营环境,也是日复一日地等待,不知何时才能彻底解决问题。
鉴于此,我们21户业主,于今年七月二十八日派代表又送上“再次请求落实我们的商铺产权报告”,幸运地得到了一个轮值的区级领导接待,最后的答复仍然是“我们将转有关部门”。八月四日,我们六、七个代表又向芙蓉区维稳办上访,想趁有区政府主要行政领导接待日的机会,向他当面反映我们的诉求,可第一关的同志略看了一下报告的题目,便回答“政府不接此种内容的报告”。我们被挡在第一关了事。后来我们又找到区政法委一个领导,递交了报告,并述说了芙蓉广场涉及五个方面的利益链,倘若政府不引起重视,利益生纠纷,祸乱往往是在人们忽略中发生的。这个领导回答,将向有关领导汇报。
我们五年的诉求,没有一个单位把这件事当个事,百般无奈下,我们还是恳求长沙市委、市政府,从预防祸乱、堵塞乱源的角度出发,责成所在地尽快组织处理益友公司遗留问题工作组,着手清还益友公司拖欠桐木、建行的债务,拖欠我们21户的房产权证、国土证。
我们在上访的报告中说得很清楚,如果说以前的上访、报告被踢来踢去,还情有可原,因为益友公司的去向还未弄清楚。当地政府不能李代桃张,凌驾益友公司来处理我们的诉求。现在已知益友公司的法人代表王泽群等,将所卖商铺的款项,从银行贷的款,已全部卷走,移民加拿大国。这些遗留问题指望益友公司来兑现承诺,是不可能的了。只有靠当地政府为我们作主,来处理益友公司的遗留问题,即把益友公司现在出租给晶和国际公司的4000多平方米铺面,组织处理遗留问题工作组,由工作组一是评估4000多平米铺面的总价值,二是澄清桐木公司、建行的债务究竟是多少,及我们21户的铺位面积是多少,三是由工作组主持召开三方代表协商处理会,把桐木公司应得的份额、建行应得的份额,用铺位作偿还,而我们21户只需责成相关部门办理证件就可以了。偿还剩余的铺面仍归益友公司所有。由政府作主解决的问题既合理又合法,又能使各方面满意。这个看似复杂,其实容易处理的问题,政府如果果断处理了,既体现了政府的行政作为,又化解了芙蓉广场的历史纠葛,还消除了五个方面因利益而生乱的源头,这是多么好的一件事情。可是当我们将上访的诉求提出,有关部门总是把我们的诉求,当作一个孤立的问题来看待。我们三番五次说明这不是一个单独要求“落实产权”的诉求,而是益友公司三个历史遗留问题中的一个链条,忽视哪一个的处理,问题都没有从根本上得到解决。任我们如何解释,接待的同志就是听不进去。
基于我们的诉求一直不引起有关部门的重视,在百般无奈下,我们只有向长沙市委、政府领导报告:
一、当地政府不能廻避芙蓉广场负一层“益友商业广场”,三个历史遗留问题的现实。在依法治国的大政方针下,政府是依法行政的主体,百姓要求用法律保护自己的合法财产天经地义。我们从益友公司购买的商铺,经芙蓉区法院判决是合法有效的。现在益友的法人代表等主要负责人都移民国外,我们找不到他给我们办房产证;且他还遗留下桐木公司、建行的债务,我们不找“父母官”的当地政府作主,应该去找谁?请给我们指出一条路。因为我们一找当地政府就被拒绝、或东转西转,我们该怎么办?总不能让生活在法治社会里的老百姓,自己用合法手段购得的财产,永久不能用合法证件固定下来的产权吧。同时桐木、建行的债务,眼看益友本有可抵偿的商铺铺面摆在那里,可就是无人愿意牵头来解决,这说明了什么?是否硬要让矛盾激化了,才有人来管?才引起重视?
二、当地政府对“ 益友商业广场”,长期不得经营的原因不能不引起重视。据萧湘晨报报导,这个商场从2002年1月,“百盛百货”进驻,经营6年, 8000多平米的面积,实现年销售额1.71亿元。好景不长,由于各方面的矛盾出现难调,于2008年4月退出。2008年9月“流行座标”进驻,又是矛盾无法解决,还未开张,于2009年6月败走。2011年8月,“新百盛”正式开业,后又改名“新百润”,还是未逃矛盾厄运,于2012年上半年,老扳跑了,商场关了,摊位主损失重重。2013年6月“晶和国际”接手,萧湘晨报于2013年7月25日又报导,“这家面积约为12000平方米的面积,定位为‘时尚百货’的商场,计划在年底开业。”时至今日,晶和国际开张仍遥遥无期。这是什么原因?就是上述五方面的利益纠葛缠在一起,无法使晶和国际有个稳定的经营环境。因为这五方面只要有一个方面进行干预,晶和国际就要停摆。所以我们报告要求当地政府,组成处理益友公司遗留问题工作组,尽早化解这个商场里的矛盾纠葛,为企业创造个安定环境。因为这几个遗留问题的解决并不难。一是益友公司有足够的偿还资产,4000多平方米未卖出的商铺面积。如按2008年他卖过4万一平米的价钱,或放低到3万一平米,这块商铺的总价值还有1.2亿多元,偿还桐木、建行的债务还有剩余;至于我们21户的房产证办理,只要处理小组作出处理决定;我们已交了的各种办证费资,由益友公司现有的出租金中支付,政府便可叫相关部门办理房产、国土证件。二是处理问题的时间不会要很长。桐木的债务、建行的贷款都有据可依,我们21户的购买合同、票据都有据可查,益友公司的铺面面积有晶和国际公司的租约为凭。至于益友商铺的评估,相信评估公司也不会要很长的时间。倘若工作组抓得紧凑,三至五天就能了结。这个商场的矛盾解决了,作为当地政府既增加了经济效益,又解决了这个商场拖了十多年的历史遗留问题;五方面的利益都在法律保护下得到了兑现,这不是政府的大作为是什么?!
三、“益友商业广场“是一处乱源”,不是危言纵听。开头我们就阐明了,这个繁华的地段,现在是五个方面的利益纠结在一起;益友公司的主要负责人都跑了,业主、债主只有找政府作主了。如政府还不愿意牵头,不愿意为民作主来解决,五方面利益的碰撞,就会经常发生。特别是由租金引发的过激行动尤为突出。因为商场开开停停,472户业主,有的购买10多年了,一直未收到应有的租金,他们气不气?他们买了的铺位长期得不到收获,利益生祸乱,一气之下,有个别、或少数业主在商场里闹出些事端来,搞得芙蓉广场乌烟瘴气,混乱不堪;甚或还制造一些事件来,也很难预料,到那时政府出来制止、或者抓人,就能解决问题?其次,没有一个安稳的经营环境,承租公司无法运营下去,又会发生拐款潜逃的案件,使4、500承租摊位主蒙受沉重的租金损失,又增加了第六方面人的利益方,矛盾面扩大了一倍,从原来的472户业主增加到了8、900户人的利益,这是不是乱源?请领导明察。面对如此严重的一处乱源,任何人都不能熟视无睹了,应果断加以解决,以防微杜渐,堵乱于未然。否则,芙蓉广场的安宁,便会无休止地纠缠下去;这里无休止的纠纷,当地政府又得安宁?说这里是长沙市的一处乱源,错了吗?
四、请像易炼红书记那样关心民生。我们在电视里看到,长沙市委易书记看到一个小区几户居民门前的水沟被堵,即令相关部门疏通,后又亲临检查是否落实。易燃易爆仓库的果断拆除,五里牌冷库的搬迁,这都是他亲临现场,做防微杜渐、防范于未然的工作。这种关爱民生的精神值得人人学习。可我们诉求芙蓉广场涉及470多户业主的利益,桐木、建行几千万元的债务,晶和国际公司的正常经营秩序,却不见重视。这究竟是领导不重视,还是下面的同志不重视,我们不得而知。
现在我们又向市委、市政府报告。请政府不要再把摆在长沙市中心、一向繁华的芙蓉广场,原百盛时期的黄金商场,继续成为一块荒漠之地了。我们理解,过去政府不理实气壮来管,是对益友公司是否还有偿还资产不知情,倘若益友是个空壳,政府要拿钱来为其解决遗留问题,政府不牵这个头为好。可现在益友公司还有4000多平方米的铺面,1.2亿多元以上的资产,足足可以偿还益友公司欠下的债务。政府只需牵个头,遗留的问题便可迎刃而解。请政府的工作人员,都像易书记那样关爱民生。把我们的诉求当回事,提到议事日程上来。因为我们几方面的矛盾纠葛,靠我们自己是解决不了的,即便能解决,也是不合法的。一条水沟被堵,易书记不辞劳苦,几次关心;像我们诉求如此涉及六方面的利益,几百户业主,几千万元财产,这样一个关系民生的重大问题,不引起重视,这是我们想不通的。
迟解决不如早解决,故请求市委、市政府重视这个问题,批示相关部门,尽早处理这里的遗留问题。消祸乱于萌芽之前,堵漏洞于扩大之先;这样既能恢复芙蓉广场过去的辉煌,又能为承租公司营造一个安宁的经济环境,还能为471户业主、4、500户摊位主的利益不受损失,益友公司欠下的债务得到偿还、我们 21户的房产证、国土证办到手。
报告人
21户推选出的代表:
何林志
手机 13755065468
虢志立
手机 13507432738
刘咸亨
手机 15802699599
苏灿威 卢劲松 汤代林
杨国军 司立亚 倪小敏
二零一四年八月六日
2014年8月12日,收到关于何林志、虢志立等4人次反映芙蓉广场负一层商场权证的信访问题信函后,我街高度重视,明确责任领导和责任单位,对该信访问题进行了认真调查。现将调查处理情况说明如下:
长沙芙蓉广场开发项目属于长沙市的重点开发项目。项目地址位于芙蓉中路238号(芙蓉路与五一路交叉路口西北角益友商业广场),项目开发商为湖南益友置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益友置业公司),建筑商为长沙望城区桐木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桐木公司),项目于1998年开始动工建设。在该项目建设过程中,由于益友置业公司由于资金问题不能支付建设款项,益友置业公司与桐木公司协商,桐木公司用建设款项作为合资共同开发该项目。
该商业项目从2001年开始门面销售,至2008年止,已知销售125间门面,尚有4000多平米未销售。由于益友置业在经营过程中一直存在众多经济纠纷,从而影响了该项目的产权办理。其125间门面大部分已经办理产权,但是尚有21户未办理,信访人何林志、虢志立等21人就是其中未办理产权的业主。
2009年,湖南益友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益友商贸公司)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行营业部(以下简称建行湖南分行营业部)贷款1千3百余万,而益友置业公司作为担保人,以该开发项目的房产做抵押进行担保,并办理了抵押登记手续,抵押房产包括了信访人何林志等21人的门面。该贷款本金益友商贸公司至今未还。
2010年,长沙桐木公司与湖南益友置业公司就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以及与湖南益友置业公司合资、合作开发房地产合同纠纷诉讼到长沙市望城区人民法院。长沙市望城区法院根据申请执行人长沙桐木公司的申请,以(2009)望民初字第521、522号民事裁定对湖南益友置业公司名下坐落于长沙市芙蓉中路238号的产权共计125间门面进行了查封。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望城区法院又分别于2011年5月、2012年4月对上述房产进行了续行查封,并依法张贴了查封公告。案件进入到再审程序后,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3年4月、2014年4月继续对以上房产进行了续封。而信访人何林志等21位信访人的房产(门面)也在其被查封的房产中。
由于该案件尚未终结,信访人所诉问题与该案件有直接关联。由于信访人的诉求已经涉法、涉诉,根据信访条例,对于涉法、涉诉的信访诉求政府不能参与。因此,建议信访人行使司法权力,向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司法诉讼。同时,街道会密切关注事件发展,积极认真做好稳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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