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3日,28日实验小学郁**签名售书。另也进入其他学校进行销售。<br>
暂不论书好坏。我想问下,允许盈利机构进入学校摆摊设点吗?这和忽悠老年人买保健品如出一辙。<br>
另外还想问下,为何出售商品,未提供发票?是因为小孩未索要吗?
常熟市便民服务员
“xyz928”网友,您好:
根据您反映的情况,经市教育局、国税局核查,现答复如下:
1、您反映所涉活动,为新华书店组织的“作家进校园”活动。该活动旨在营造校园浓厚读书氛围,进一步推进儿童好书伴成长。郁雨君是中国作协会员,被誉为“辫子姐姐”,其出版发行作品均经新闻出版署审核,部分作品先后获“全国优秀少儿图书奖”、“新闻出版总署向青少年推荐百种优秀图书”、“陈伯吹儿童文学奖”等奖项。其作品主要描写儿童在生活、校园里面临的问题,以及如何通过个人努力、师友帮助,完成蜕变更好成长。书中可能涉及到高年级学生的情感情节,但都是正面引导、积极向上的。郁雨君作“如何提高写作能力”公益讲座,现场气氛活跃,深受孩子喜欢,也获得到现场老师的赞誉。签名售书环节遵循学生自愿原则进行。所有图书均打9折优惠。该校是“江苏省全民阅读教育先进学校”,学校、教师义务参与活动。
2、此次签名售书活动由常熟新华书店有限责任公司组织开展,发票亦由常熟新华书店有限责任公司开具,经联系常熟新华书店有限责任公司财务科线管人员,购书者如需索取发票,可至常熟新华书店有限责任公司索取。
感谢您的关注。
2017-3-28 19:18:4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