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中海凤凰胥岸的业主,我的房子买的是样板房是已全部装修好,在2016年1月办理了入住手续,随时可以入住的。本来打算今年2018年年初打算入住。但是在2017年12月27日发生了由于下水道主管质量问题,造成我家严重反水,地板全都泡水(我家是全屋地板)。地产方面查勘后确认责任在于地产方的下水总管质量问题造成反水,并答应对我家进行维修,恢复原状。但是到目前为止,除了部分内容达成了共识,其他方面都没有达成共识。1、储藏室地板地产不答应更换,2、我家的地板贴脚线当时是定制的,目前除了定做,市场上找不到类似的贴脚线。也就达不到当时答应的恢复原样的要求。3、到目前为止我家还是无法入住,原计划入住新家,把原来住的房子出租。但是到现在都无法入住新家,老房子也没法正常出租,对我也造成损失。按照物权法,第四条、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的内容,我对地产方提出了补偿的要求。但是地产方不认可。至今悬而不解决。拨打经办人罗工电话一直不接。打过中海400电话也没有任何进展。只委派了一名没有任何权限的人员来与我沟通,解决不了任何问题。我们老百姓该向哪个部门反映?政府哪个部门可以维护我们老百姓的合法权益。
姑苏区便民服务员
网友,您好!经了解,经地产方面查勘后确认责任在于地产方的下水总管质量问题造成反水,建议业主和地产联系,咨询住建部门或者走司法维权途径。吴门桥街道
我已发帖5天了。我的事情到底应该向哪个部门反映情况?请及时回复。
地产方现在不接我电话,请问住建局的话我应该找哪个部门反映情况?谢谢!!
建议业主和地产联系,咨询住建部门或者走司法维权途径
2018-5-19 19:13: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