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了那么多投诉星湖湾花园的帖子,今天也来总结一下自己遇到的问题(为了保证事实的真实性,此贴所有内容均为11幢一单元产生的问题)。目前所发现的问题大概有以下三类: 一、违章建筑(对应楼层请物业及相关部门自己去查)
内容:将走廊处玻璃落地窗户打通铺上钢板形成一个自家封闭的空间
吴江区便民服务员
市民您好:根据群众反映的内容,区消防大队与辖区派出所对恒达星湖湾小区进行核查,经查,因该小区消火栓无水,情况属实,大队已约谈小区的物业和开发商,开发商已与相关施工单位签订合同,将于1月底完成消防管道的维修工作。同时我大队将做好监督。谢谢您的关注!
二、消防
该问题十分严重,希望吴江区消防大队能够履行自身法定职责对星湖湾花园所有消防问题彻查。
下图为上述所见的违章建筑所搭建的“屋顶”,上面的棉花估计是违章建筑住户为了让下面空间形成完整的“房间”而铺设的吧,直接造成的后果就是楼上住房随意丢弃烟头放在棉花上面。
这个还是前段时间一直在下雨然后棉花一直处于湿润的情况行烧毁的情况,试问一下,如果不是因为我及时发现了这个烧起来的火苗,用水去浇灭了它,其造成的后果会是什么?再加上之前有网友反映的消防栓没有水的情况,那么是不是直接造成整个11幢全都被火烧光了?
被烟头烧毁的棉花
随处可见的烟头
下面是其他消防不过关的现象,大家看一下吧,这样的物业让大家如何去交物业费?真的不知道我们吴江的消防部门到底在做什么?
私拉乱接电线一
私拉乱接电线二
私拉乱接电线三
阻塞消防通道的电瓶车
阻塞消防通道的电瓶车
高空飞线
三、电梯质检问题
请问一下物业公司,几台电梯的检验合格证哪去了?
原本不想发这个贴子,但因为涉及了自己的人生、财产安全了,没有办法。不希望看到消防部门、物管部门敷衍了事的回答,千万不要等到真的出了人命了才知道去后悔,那样就晚了。
附相关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六十条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三)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的;
(五)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妨碍消防车通行的;
(六)人员密集场所在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的;
个人有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第五项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本条第一款第三项、第四项、第五项、第六项行为,经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强制执行,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
这个必须顶起来,不能任由他们这样做下去。
整个吴江区的物业都堪忧,没人管的。吴江的物业公司都是很牛的,发了贴也没用。
这就完事了,敷衍了事?私拉乱接现象严重消防不管?堵塞消防通道现象不管?
顶起来,为了大家的安全
又是个经典的回复!
恒达就是垃圾流氓
违规搭建坚决拆除!!
违章搭建应依法拆除
我们纳税人交钱养的肥肥胖胖的“公仆们”非要等到出事了,才能重视
2017-10-24 10:54: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