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自建房封闭小区要安装门禁并针对外来人员车辆进行按小时计的停车收费管理,请问该种情况的擅自进行停车收费行为是否违反相关法律规定?是否属于未经规划、物价等相关部门审批、备案的非法收费场所?谢谢
吴江区便民服务员
市民您好:经物价局确认,根据相关规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停放汽车的,业主大会成立前,应当在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业主大会成立后,应当根据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大会授权的业主委员会决定。在满足业主停车需要的前提下,有条件的住宅小区可设立临时停车位,临时停车收费由物业服务企业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或业主共同决定收取,业主大会成立前收费标准应当符合政府指导价的规定,实行计次收费,二小时(含二小时)内不收费;超过二小时5元/次;超过十二小时的,按时按次累计收费。涉及收费的物业服务企业应做好明码标价工作。业主可以要求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物业合同等收费依据,如物业服务企业有价格违法行为,业主可拨打12358举报投诉。谢谢您的关注!
市民您好:您反映的事情我们已关注,请方便的时候提供下小区的具体名称,以便部门核实后回复。
2018-7-18 08:15: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