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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大病保险咨询

2024-12-11 16:17:34发布次查看发布人:
2017年12月31日苏大附一院办理住院,医保卡冻结。这样是否会导致大病保险20元扣款失败?
直至2018年1月10日,本次手术治疗自费部分达到2.5万元,是否可以享受新大病保险50%的报销政策?
市人社局便民服务员 网友您好:根据《关于进一步完善苏州市大病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苏府办〔2017〕339号),如果您2018年1月有苏州市区职工医保待遇,不论医保卡是否冻结,会将从个人账户划转20元作为大病保险的筹资;2018年苏州市区大病保险补偿标准为:参保人员在年度内(1月1日至12月31日)发生的自负费用累计达到6000元的,大病保险支付800元,超过6000元的部分,大病保险分费用段按比例支付;参保人员在年度内发生的自负费用和合规自费费用合计超过20000元的部分,大病保险分费用段按比例支付。《苏州市社会医疗救助办法》中规定的实时救助人员,年度累计自负费用起付标准降低至3000元,各费用段支付比例各提高5个百分点。如需进一步了解大病保险相关政策,您可咨询苏州市社保中心医保管理科电话:0512-65156537,感谢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2018-1-10 21:17: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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