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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岸清华瀚宫(水木清华苑)

2024-11-23 5:35:04发布次查看发布人:
请问,一.该小区的地下停车场是否属于人防设施,依据《人民防空法》的相关规定:新建十层以上(含十层)或基础埋置深度达三米以上 (含三米)的九层以下民用建筑,应当修建与地面建筑底层相等面积的防空地下室。需要注意的是,这种停车位开发商和业主均无产权,经人防管理部门同意后开发商可经营使用。也就是说这种车位不能买卖、过户,只能出租使用权,且根据《合同法》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20年,为什么现在车位还是有买卖的行为存在,二.据业主透露,签的合同是租赁协议,是20年,但是价格高达15万一个停车位,物价部门是否干预,这个标准是怎么得出来的。开发商的行为是否属于变相买卖。三.小区当初售卖打的口号是车位1比2的停车位,属于一期业主,然后现在二期的业主也可以来一期买车位,一期的业主后期要租,只能去二期那边租,这对业主公平吗,一期地下停车位到底属于什么性质的,是属于开放商谋利的工具还是为一期小区业主配套设施使用,请开发商解答。


吴中区便民服务员
网友: 您好!首先感谢您对价格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反映的收费问题收悉,针对这个问题,我们专门组织人员进行了调查、核实和处理,相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查,被投诉人水岸清华瀚宫由苏州锦派置业有限公司进行管理。据锦派置业公司告知,水岸清华瀚宫一期地下车位属于非人防车位,合计800多个,目前车位售卖价格在10万-20万之间;二期地下车位属于人防车位,合计1000多个,目前并未出租或者出售。根据《价格法》第三条第二款规定,车位价格属于市场调节价,由经营者自主制定,通过市场竞争形成的价格。建议购买方、出售方通过合同方式确定车位价格。如对合同有异议,请通过民事诉讼或者仲裁的方式进行解决。 此复。再次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 吴中区发改局
2017-7-4 11:3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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