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物业合约条款采用门面张贴催费单,尤其是在欢乐迎新年之际;
吴中万达金街是吴中区形象工程,书记、市长都来过;
门面被,,,,相当于温州的风俗,要债上门泼红油漆,,,,;
物业2月7日召开了社区、派出所、业主新春茶话会,征求共建美好万达形象建议,此做法相当尴尬;
建议:
把玻璃门面擦擦干净,贴上迎新年喜庆的福联,顾客、邻居都有好心情,领导还会夸奖要钱有方!!!
吴中区便民服务员
网友:您好!首先感谢您对我们吴中高新区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反映的情况收悉,相关情况回复如下:按时缴纳物业服务费用是业主应当履行的义务,不交物业费侵害了全体业主的公共利益,请市民及时缴纳物业费。物业公司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提供相关服务,物业服务不到位,可以直接向物业公司反映,也可以向社区居委会反映,要求物业公司整改。社区也会督促物业公司文明收缴物业费。吴中高新区管委会
那为什么要欠缴费呢?
欠费合理和是不是新年有什么关系。。。
依照物权法,先付费,再提供服务;法院不支持任何理由的拒付诉讼。
如同麦当劳、肯德基一样,不存在因为太甜、太咸、太辣、薯条温度不够而,,,,,,
欠费的缘由有很多,不同于水、电费,被采取强制,,,,,
不交物业费就妥了?
不交钱还不让人贴单了?
只要在法律允许范围内,为啥不能这么做呢?
法律规定如下:
第八十四条违反本条例第四十八条第一款规定,业主、物业使用人未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可以通过上门催交、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显著位置公示等形式,督促其限期交纳;逾期不交纳的,物业服务企业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欠费不交,你还有理了?!
你说的有道理。那如果物业收费了,不服务,业主现在就只有起诉一条路。恶性循环,法律法规以及相关部门对收费不服务的物业公司应该有相应的措施。毕竟大多数业主是没有时间金钱精力去和物业公司对簿公堂的。
没有规定滞纳金节假日除外吧。
贴的太少,在拉个横幅啥的才好
不交费还有理了,真是啥人都有
温州打80分,赌注可以选择脸上贴白条,,,,
小区楼幢都设有公告栏,,,,
苏州也是个前年文化底蕴的城市,,
这个做法值得提倡的话,那得先让春联、福联文化淘汰掉,,,
建筑设计师得在门面设计效果图上,提前预留贴单的位置,,,,,
现在金街招商是委托给万达商管;
若有投资者前来了解考察业态,进入视觉视觉系统的,都是,,,,,
此做法有损金街形象,让金街投资者增值的愿望,,,,,
那投资者可以换个角度考虑:说明物业很负责任,对于欠缴费用的商户能够及时进行有效的采取措施。每个投资者都能欠缴费用而正常营业,那是对正常缴费的投资者的不尊重与不公平。也说明金街不是无序管理、无人管理,不是任何投资者可以钻空子逃避的。该是怎样就怎样,而不是违约就是有理由、有借口的,是对双方的负责。
产生应收款,是会议中心财务部、法务部的部门职责;
吴中万达是会议中心的第一个商住楼物业项目,明显缺乏经验;
2月7日的会议上的信息,财务风险已报告-150万,该赤字对于小型物业公司来说,是很难支撑的;
距与万达的先期物业托管合同还有只有最后9个月,现在的主管要决策对下一个物业合同标段是否举牌竞标!!!
你怎么知道会议中心物业就是个小物业?
你这么说的话,难不成你是万达的工作人员?是不是成心想找点事炒掉现在的物业呢?只要这是法律允许的范围内,物业这么做没什么不妥的,反而你这么发帖来投诉会被认为动机不纯。
网友:
您好!首先感谢您对我们吴中高新区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反映的情况收悉,相关情况回复如下:按时缴纳物业服务费用是业主应当履行的义务,不交物业费侵害了全体业主的公共利益,请市民及时缴纳物业费。物业公司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提供相关服务,物业服务不到位,可以直接向物业公司反映,也可以向社区居委会反映,要求物业公司整改。社区也会督促物业公司文明收缴物业费。
吴中高新区管委会
感谢回复!!!
不妥的事情还很多,下面2张照片的晾晒物品,是不符合金街商业街区形象的!!!
假如会议中心酒店大堂,摆放了这些物品,,,,,,
2018-2-13 22:4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