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市领导我作为受害人叙述一下整个事件发生的事,时间和地点,还请上级领导给予指导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发生在10月5号晚上11:50分的事,地址苏州市虎丘区打柴浜10号二楼,10月5号晚上11点50分左右有一个男子拨打我们店里的电话,打了三个电话就是第三遍我接的,当时只有我和10岁的女儿在店里,我老公出去吃夜宵了,第三遍我接的对方说你是谁,我说你买线吗?(店是我姐姐租来做生意的老公是打工的,我是作为家属过来玩的)因为我不懂生意上的事,我说卖线的不在,对方说你是谁,我在你门外你怎么说不在家,我在门口,叫我开门,我以为是客户就去开门了,开了门我说你买线自已拿吧,我也不懂,对方开始冷笑,买什么线,你是谁,你怎么会在我的房子里,我打的是外面门上的电话怎么是你接的,我不和你说,我说你有什么事吗?对方开始大吼,然后说我不和你说,你没权利在我的房子里,我说我们付你房租的,对方说我不管你是谁,你没有权利在我的房子里,我有权把你赶出去,我说你赶呢,对方说我有权利把你从楼上扔下去,说完就去开二楼的窗户,然后一把抱起我往窗户边要扔的动作,这时我10岁的女儿从里屋哭着跑出来拉住我,对方见到我说女儿说先把这个小的扔下去,这时我发现事情不对就开始拨打110,(15358816388这部电话号码报的警)对方听我报警说你报的对,我最好你报警报完我就去拉我女儿,对方还是那个动作,过来抱要扔我下去,我就拉着女儿往后退,一直退到后面的沙发边,他还是不罢休,拉着我,我手上被对方拉的又青又紫,(我有拍照下来作为证据,也给办案民警看了)这时我又赶紧打了一个电话给我老公,叫他快回来,有人要扔我和女儿,对方听到我打电话像打了鸡血一样疯狂,不停的拉我和女儿去窗户那,还说把你扔下去我也不怕的,把你和女儿一起扔下去,两条人命算什么,我无所谓的,对方这时双手抱着我的腰,对我的腰部造成了伤,红印子,(这个也给办案民警和调节员看过)骨头有一点痛,女儿越是哭的厉害对方越是说要我们扔下去,全然不顾我女儿的恐吓,不停的重复拉扯的动作,这时三楼的租客正好从外面回来,听到我们打闹的声音,就过来劝拉对方,对方也没有听他的话,还是重复那个动作,还拿起桌上的热水瓶要砸我的头,被楼上的租客给劝下,但是对方的嘴巴里还是重复要把我和女儿扔下楼的言语(说我们没有权利住在他的房子里),还有要往我这边来拉我的动作,这时一楼和四楼的租客听到打闹声都下来了一起把对方拉到门外了,把我们店的门关上了,不让我和女儿出来,没过一会辅警来了,他们在楼梯口说些什么我在里面听不到,后来我开门了这时我老公回来了,对方把我老公逼到楼梯口的墙脚,被辅警拉开了,这时陆续来了好多警察,就是劝我们这么晚上了不要闹了,都回去睡觉吧,不要影响别人休息,我对警察说把我和对方带回派出所处理,对方没有同意,就对我说对方半夜闯进你的房间是不对的行为,对你们母女这样是不对的,是违法行为,如果你要控告他你明天去咨询律师,我们派出所都有备案的,你们可以过来调阅,现在这么晚了大家都回去休息,有什么事明天再说,这时对方的老婆下楼来拉他上去,他不肯走,还在我们店里,然后他女儿也下楼说他爸求求你了,回来吧,下次不租房给他们好了,(对方是房东从我开门他没有说他是房东,这么晚过来是因为什么事,如果对方有说明这些就不会造成后面的事情,问题是对方从我开门起就一直说我没有权利住在他的房子里,他有权利把我从这个房子里赶出去,扔下楼,死了两条人命他也无所谓,还有说明一点房子我们租下来我们就有使用权,法律有没有规定房子租客租下来以后里面具体可以住几个人,或是由谁来住,他作为房东半夜闯进来对我和女儿造成这样的伤害,不是说房子是房东的,房东就可以半夜进来欧打她人,恐吓她人和强抱她人)10月6号我咨询完律师后就去了虎丘派出所说明这个事情,当时是陈霄警官接待的我,(警号042948)职务打击办案民警他听完的叙述后,给我录了口供,这时也打了电话给对方让对方过来处理事情,然后就一直给我录口供,录完后陆警官说先进行调节,这时对方也来了,我们去了调节室,有调节员给我们调节,在调节的过程中,调节员说我们的事情他们搞不清楚,这么细小的事情不算什么,也不构成犯罪,只能说对方是做了违法的事,问我们要怎么处理,告诉调节员他来进行调节,我说对方给我和女儿造成这样的伤害我要求警方依法办事,给到他相应的处罚,调节员说这个不构成犯罪,不是你说他犯罪了他就是犯罪要法律说了算,我问调节员那他的行为算什么,调节员说他半夜闯进你们的房间是他做的不对,对你们母女做的事是属于违法的,是侵害了公民的人身安全,还有故意伤害和欧打,但是是属于情节轻微的,我们警方也不能把他怎么样,我们只能对他当面进行批评,我们警方能做的就是对他教育和批评,不是你想怎么样就能怎么样的,我说这样我不同意,警方说那你们要走法律程序就去走吧,要起诉他就去起诉吧,我们警方不管,但是警方一直没有给对方做口供警方给我的答复是我要去起诉他就去起诉,要去法院就去法院,他们警方不管的,后来我们就回家了10月7号上午10点我和女儿又去了虎丘派出所,我要求见所长,警方没有给我见,就找了现场的领导,他们叫他教导员,教导对我说这个事情对方不对没有说明情况和目的就对我实施强抱,欧打和恐吓的行为,他会叫对方过来处理这个事,过了差不多5分种对方来了,教导员就让我和女儿进去调节室进行调节,还是10月6号的那位调节员给我们进行调节,调节员说你们事我们只能给你调节,说我要是不想调节随便去什么新闻报社、投诉,市局公局他们无所谓,说完又给我们进行调节,调节员开始说对方的做法是不对的,肯不肯拿点态度出来给我道歉还有精神损失,对方说他没有错,说我要去告他就去告吧,事发到现在对方没有一个认错的态度,还是认为他对我和女儿造成的伤害是对的,没有错,因为他是房东,调节不成我再一次要求警方给他录口供,这时警方说既然这样那就带他去录口供,我等了差不多1个小时,对方录完口供后还是认为他的行为只是犯法的,情节细小,不严重,也没有给我带来怎么严重的伤害,我身上的那点伤警方说太细小,对于对方欧打我恐吓我和强暴属于不严重的,结果我还好好的,这是警方说的,我反回是不是等我躺在医院里还是被他扔下去摔死了才算严重,但警方说结果我没有死,这些我都有录音,警方说这个不属于刑事案件,证据不足,我向警方索要不是刑事案件的书面通知,警方说没有通知,警方从来就没有这个书面通知,也不立案也不给通知,我要去市局分局闹随便我,要投诉也随便我,那是我的权利,他们警方无所谓,就是不处理这个事,调节员说让对方赔我200-300元就算了,我不同意 ,警方就说那你去投诉吧,去市局分局,相关部门去闹吧,我们警方也管不了警方说完就走上楼了,这时我也回去,下午我看到警方带对方(房东)过来事发地寻找第一目击证人。然后也给了第一目击证人做了口供。事情的先后过程就是这样,全程我都有录音,现在我肯请上级领导能给我一个说法,为什么犯罪的人可以逍遥法外,而警方是一直在庇护和包僻对方。以上谢谢!受害人王菊
市公安局便民服务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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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公安局便民服务员
网友您好,虎丘所接此报警后一直积极处理,组织双方进行调解。事发第二天,投诉人姐姐在派出所的协调下已与房东签署房屋续租合同。但投诉人仍对当日房东闯入家里的事情不满意,要求赔偿2万。经调解仍未达成协议。现已受理行政案件相关情况向派出所咨询。
2014-10-7 16:38: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