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4月15号在中锐星奕湾交了五万元购房意向金,并于5月6号正式提出要求退还意向金并当面提供所需的资料(意向金单据原价和身份证银行卡复印件等信息),按意向金合同上约定开发商需于15个工作日内返还该意向金。截止今天已过去整整一个月了,该意向金仍未退还。中途多次催过售楼处销售人员,未果。超过15个工作日后,又去售楼处找销售经理,当面答应在上周内退还,但又又又再一次失信了。且无法给出退还日期,只让再等。。。无限期等吗@中锐地产??作为房地产业界有相当影响力的公司,这就是你们的经营之道吗,诚信何在?道德何在?契约精神何在?敢于如此赤裸裸的耍无赖!!请相关部门领导管管,帮忙维护公民正当合法权益。谢谢。
工业园区便民服务员
您好,经了解,开发商已向你退还意向金。规划建设委员会
买房的现在都是弱者,是希望政府出面管一管。房地产公司现在太牛了。
意向金现已收到。谢谢各位的支持。
您好,经了解,开发商已向你退还意向金。
规划建设委员会
2018-6-5 18:22: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