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尊敬的市长:
我是一个普通的苏州家长,对于满目的外来人员子女就学问题,无奈之中我也想发表作为一个本地人,一个孩子的母亲的一些想法。我想请问您几点:
1.在你们政府媒体大肆宣传让外来人员子女入学分享苏州本来有限的资源时,有没有采访过本土的市民,有没有考虑过我们的感受?原本公立托班20人的限额,硬生生被扩大到26-28甚至更多,而幼儿园,原本25人的人数变为30多人,而小学更是将近50个人数,并且10几个班级~您认为这是有利于教育的吗?
2.苏州市民普遍遵守独生子女政策,您认为对于我们一个孩子的家庭的子女要去和广大的外来人员一家三四个孩子竞争教育医疗及其他资源合理吗?
3.请政府严格执行独生子女制度~把国家政策坚持到底,让符合政策和制度的孩子享受应有的权利,而不仅仅只在苏州把独生子女政策做为标准~
作为一个苏州,合法,并且缴税的公民,我们希望
1,按照苏州本地户口,按照教育局户口所在地的宗旨入学~
2,建立新的民工学校,安排想在苏州入学的民工子弟 ~
3,人才引进的外地高学历的,可以按照税单,房产证,按区域划分入学~
4,没有独生子女证以及居住证的外地来苏人员,不得入学~或安排回家乡入学~
苏州是个海纳百川的大城市,我们有着我们自己博大的胸襟,我们也希望有更多有用的人才,来到苏州,和我们一起建设家园~但在大量的外来人员涌进苏州的同时,作为我们信任的政府,是否能做一定的筛选~让我们的家园更美好,也让我们的家园更安全~也让我们公民的付出有所回报~
作为母亲的我们要求很简单~还我们孩子一个良好的学习环境~还我们孩子应该享受的权利~不要对于我们苏州的本地市民太过苛刻~不要让苏州市民寒心!
也不要让苏州学生因为人户分离连学校大门都进不去,而外来子弟的学生凭着一张租房合同就可以随便进入连本地孩子都没法进的学校的事情再发生~
市教育局便民服务员
“下雨天”网友,您好!
近年来苏州经济迅猛发展,外来流动人口增加较多,这对有着2500年历史的苏州城市管理提出了新的课题。纵观历史,苏州城市正是在本地人口与外来人口不断融合、交汇、创新和建设的过程中得以不断发展。
根据国家《义务教育法》第十二条规定:“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入学。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同时还规定:“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在非户籍所在地工作或者居住的适龄儿童、少年,在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工作或者居住地接受义务教育的,当地人民政府应当为其提供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条件。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因此,我市对于本市户籍和符合条件的外来流动人口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实行同城待遇的政策。在苏经商务工的非本市户籍家长也为苏州的经济建设作出了不同程度上的贡献,安排好他们的子女接受义务教育是苏州“崇文、融和、创新、致远”城市精神的具体体现,是政府不可推卸的职责,更是法律赋予他们的权利。
在义务教育阶段,我市对于本市户籍学生采取按施教区就近入学的政策。对于非本市户籍、在苏有合法固定住所学生也实行按施教区就近入学的政策;对于非本市户籍、在苏无合法固定住所学生,需满足家长来苏一年以上、在苏有稳定工作、稳定住所、稳定收入等条件,由家长持户口本、在苏工作证明(劳动合同或工商营业执照)、在苏居住证明、社保证明等材料至居住地学校或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报名登记,由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根据“相对集中、定点安排”的原则统筹安排入学。
关于你所提出的几点希望中,目前全市各级政府近年来正在不断积极新建、改建和扩建各级各类学校,以满足市民和新苏州人对优质教育资源的需求。同时对于引进人才,2010年前由市人事局、市教育局共同为他们的子女做好教育服务工作,2010年开始正式由苏州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专项管理。
正如您所说:苏州是个海纳百川的城市,我们有着博大的胸襟。我们有理由相信,在全市人民的共同努力下,我们的城市将更快发展,我们的家园将更加美好。
感谢您的关注与参与!
2012-8-12 09:35: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