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高新区住宅小区违法建设治理实施方案》中的“四不四统一特殊装修方案”是不是指必须遵守“不影响房屋安全、不影响他人生活、不占用公共部位、不影响市容景观、统一风格、统一样式、统一材料、统一颜色”的“四不四统一”
请问住宅小区中的公共绿地是不是公共部位?
高新区便民服务员
网友,您好!经了解,小区的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情况说明:共用部位是指住宅主体承重结构部位(包括基础、内外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等)、户外墙面、门厅、楼梯间、走廊通道等。共用设施设备是指住宅小区或单幢住宅内,建设费用已分摊进入住房销售价格的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水箱、加压水泵、电梯、天线、供电线路、照明、锅炉、暖气线路、煤气线路、消防设施、绿地、道路、路灯、沟渠、池、井、非经营性车场车库、公益性文体设施和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的房屋等。【枫桥街道】
补充一下,公共绿地是指通过规划局验收备案的小区公共绿地。
网友,您好!经了解,小区的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情况说明:
共用部位是指住宅主体承重结构部位(包括基础、内外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等)、户外墙面、门厅、楼梯间、走廊通道等。
共用设施设备是指住宅小区或单幢住宅内,建设费用已分摊进入住房销售价格的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水箱、加压水泵、电梯、天线、供电线路、照明、锅炉、暖气线路、煤气线路、消防设施、绿地、道路、路灯、沟渠、池、井、非经营性车场车库、公益性文体设施和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的房屋等。
【枫桥街道】
枫桥街道,我咨询的是发文部门。枫桥街道你从不正面回答问题。
2018-6-5 10:18: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