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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大未来城小区

2024-11-17 10:28:15发布次查看发布人:
当初购房的时候,开发商和销售明确表示中大未来城 三期 地下室含有电瓶车充电间,目前小区电瓶车停放区及充电区不管地上还是地下仍然见不到踪迹,涉及虚假宣传和欺诈业主。中大未来城物业在未经过业主表决同意以及物价局等相关部门审批,在小区业主极度反感下的背景下,私下对小区设立小区停车管理费用。,有的业主甚至买了车位还未入住,有的已经入住,物业以未交车位管理费为由,不录入自动扫车牌系统,不允许业主驾车进入小区。按有关规定,物业可以收取一定的车位管理费,业主可以不必支付所谓的以虚假服务为名的停车管理费,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无故限制业主开车进入小区停入自己车位。物业以金钱至上原则变相谋取利益,相关部门失职失查,对已经了解的情况,纵容物业进行不适合小区业主利益的活动的行为。电梯经常故障,故障维修时间漫长不及时,并未合理时间内做出响应,物业和开发商相互推脱,经常由业主打400电话报修,电梯监管,保养和维护上暴露出诸多问题,存在作假行为,相关部门失职失查,监管不力。
中大未来城物业管理不到位,现场物业人员和服务配置与物业公司等级 严重不匹配。消防管理问题突出,消防控制室以及相关联动报警等设备并未完全正常工作,消防人员值守情况及相关记录及检查,存在作假行为。消防坡道长年上锁。共青社区在掌握具体情况下对物业督促,然而成果巩固非常不明显,仍然暴露出物业人员不足,人员待遇低,服务态度消极。并未对物业进行有效监管及上报工作。
昆山市便民服务员 高新区答复如下:针对设置电瓶车停放及充电桩问题,经查,中大未来城三期并未规划有电瓶车充电装置。经和开发商联系,开发商表示并未做过相关承诺,目前诉求人若有相关证据可证明开发商存有虚假宣传及欺诈的情况可直接至售楼处,开发商会联系销售公司进行三方协商确认。我区规建局已要求中恒物业向业委会进行沟通,关于是否安装充电间征求大部分业主意见后决定。针对停车位收费问题,根据昆政规【2014】13号文件昆山市住宅小区停车服务收费标准规定:业主专有室内车位(购买车位)汽车停放费为50元/月。另根据昆山市中大未来城物业管理委托合同第十条约定:停车位的权利人应按50元/月向乙方(昆山中恒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缴纳停车位管理服务费。我区规建局已要求物业公司加强小区内管理的同时提高人性化服务。针对电梯维保问题,中大未来城三期由通力电梯有限公司昆山分公司进行维保,我局已要求物业公司督促维保单位做好日常维保工作及台账管理。经我局2017年双随机、百日行动、消防(电梯)专家联合检查,于2017年12月12日针对中恒物业日常管理中存在的失职行为进行了通报批评,并按照《昆山市物业服务企业信用信息管理暂行办法》(昆住建〔2015〕363号)予以信用记减20分处理。我区规建局局要求中恒物业提高服务品质,提供质价相符的服务,加强员工培训及管理,尽量给业主一个舒适、安全的生活环境。望诉求人留下联系方式,以便我们更好的进行沟通、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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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7 23:1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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