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现在进行到哪一步了?
太仓市便民服务员
“ttyl太仓”网友:你好!关于你反映的问题,现太仓市人民法院答复如下:关于你公司对本院执行吴中旺与太仓市旭峰化纤有限公司国内非涉外仲裁仲裁裁决纠纷一案的执行异议本院于2017年11月1日已立案受理,并于2017年11月7日作出裁定,驳回你公司的异议申请。如你公司对该裁定不服,可以自本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如有疑问,可致电0512-53950861,与沈法官进行沟通。
2017-11-8 17:07: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