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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熟市谢桥翻身村丁书记关于修路事件工作失职

2024-11-14 12:23:43发布次查看发布人:
常熟市虞山镇谢桥管理区翻身村13组,近日村道建设,图中红色为原路线,蓝色为计划改造路线。此设计有多重疑问,于是从8月22日开始多次与村主任等询问,都无法正面解惑。
问1:农村公路应保护耕地、坚持节约土地的原则,为何要破坏这么多的良田?(蓝色路线1段出都种植水稻)
问2:农村公路应坚持“注重安全”原则,而新的路线中,房1在90度的转角处,挡住视线,是否为村民的行路安全着想。
问3:选路时应尽量利用老路,为何不将原来的红色路线1和路线2接通即可?
问4:计划改造路线2中已用了房2和房3大门前的场地,也就是说大门(无围墙,就是房子的大门)出来就是路,以后房2和房3翻建是否遵循原宅基地翻建政策?还是另有打算?
现请求村委会主任能公开公正地给予正面回答。
1231990”网友,您好:
根据您反映的情况,经虞山镇核查,现答复如下:
1、该翻身村13组现正在进行美丽村庄建设,相关道路位置由勘察设计单位进行设计。
2、该处转弯半径较小处将设计警示标识,请通行车辆减速慢行。
3、考虑到原有道路拓宽对村民房屋有影响,经建设设计单位研究决定,重新规划道路。
4、如该处2、3号房屋翻建,在获得四邻同意情况下,根据实地查看,原有地块有余地进行建设。
感谢您的关注。
现追问:1.破坏土地是事实,不要把责任推给考察设计单位,设计也应该结合实际情况进行修改,而且路的西面也设计错误,也更改了。为何不进行更好的方案?
2.请问警示标识不能从根本上解决视线不明的设计缺陷,为何不调整设计?
3.原红色路线1和2具体对村民房屋有何影响?你现在设计的蓝色路线,做在人家家门口,对村民房屋影响更大。
4.第4点不符合实际情况,房3后面就是河,从路边到河边不足10米,哪里来余地建设?
对丁书记及村主任的提问:
1.8月28日村里安排蓝色路线1施工,村名表示有疑问,希望暂缓此路段的施工,等协商完再动工,为了不影响施工进度,可先去其他路段,为何没有调节完,还继续施工?不顾村名的建议和意见?(有电话录音和短信为证)
2.8月28日,谢桥镇领导考察,明确:路不能做在人家院子里,房子翻建不能出宅基地。施工负责人同时明确新的路线为黄色路线。既不影响村民房屋,又不破坏良田,还没有危险因素。请问为何现在没有执行上级领导的指示。
3.这样设计的蓝色路线,村民都有意见,(领导可走访为证)为何不听民意?
4.请明确房2房3翻建在原宅基地进行,村里给予证明。
常熟市便民服务员
“abc1231990”网友,您好: 根据您反映的情况,经虞山镇核查,现答复如下: 1.经设计、建设单位实地勘察,红线1、2道路改造后存在对准村民房屋,经成本核算等诸多原因考虑,最终定稿蓝线2。在该处线路转弯处为专业设计单位设计,并实地做好警示标志。 2.该处两户村民暂未申请房屋翻建,且依照政策,为原宅翻建。 该处美丽村庄建设单位为虞山镇,方案设计经虞山镇管理部门同意后方可实施。 感谢您的关注。
2017-9-5 20:54: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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