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世茂瀚河苑业主,我们的房子于2015年12月底拿房,当时拿房的时候除了预交2.7元/平方的物业费,还另外交了500元能耗费。今年我们房子物业费到期了。可是现在物业要我们不仅要交2.7元/平方物业费,还要缴纳1500元能耗费,对于这个1500元,物业给出的答案是500元补拿房时候的能耗费,1000元是今年的能耗费。对于这个能耗费,我是很不理解,第一:国家有规定能耗费是按实收取,物业至今未提供相关收据发票。第二:能耗费应该按平方收取,可是物业是大户小户一个价。第三:物业目前公示了两个月的水电复印件,其中有一个电梯年检费是按月计算的。另外,小区内楼道地面经常无人打扫卫生,多次向物业反应无果。小区周边草坪狗屎成堆长期无人清理。最近物业工作人员更是多次夜里9点多,10点多到业主家里按门铃骚扰。更是在夜里打电话给业主,对我们业主的生活造成很大的困扰。
姑苏区便民服务员
网友,您好!经了解,物业公司表示物价部门已现场查看,并对物业的能耗费进行了调查,物业部门表示物业的收取标准与物价部门掌握的基本一致,但因住房单元及面积每户略有不同。所在街道已协调物业文明合理收取物业费。
姑苏区便民服务员
网友,您好!关于您所反映的世茂瀚河苑能耗费的有关情况,根据《苏州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苏价规字[2014]4号)“第二十九条,代收代交费用,是指物业管理区域内由全体或部分业主承担且费用不能直接计入单个业主的电梯、水泵、中央空调、集中供热、监控机房等设备运行电费及电梯年检维保、公共照明、公共用水等由物业服务企业负责代收代交的费用。已经计入物业服务费成本的,不得重复计收。代收代交费用由物业服务企业单独列账,按实际支出和约定方式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合理分摊。分摊办法应当通过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合同中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按业主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的比例分摊。业主(含空置房屋的业主)应当按照分摊数额按时交纳代收代交费用。物业服务企业可以按照规定向业主预收一定数额的费用,预收费用与实际分摊费用的差额实行多退少补,多余部分也可自动转为预付费。第三十四条,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将汽车停放费、经营设施收益、代收代交费用等单独列账,独立核算。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显著位置,每半年不少于一次公示汽车停放费、经营设施收益收支情况、代收代交费用分摊等情况,接受业主、物业使用人、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的查询和监督,每次公示时间不少于15天”之规定,姑苏区物价局调查发现,该处的公共能耗等代收代交费用为预收500元/户,在《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中进行了约定,在一年期满后结算实行多退少补,并根据上一年度的情况对下一年度进行预收。在每个单元的公共区域宣传栏都有公示,电梯年检维保费也是属于能耗费应当支付的内容,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定期缴纳能耗费,该处负责人表示相关代收代缴费用已经经过财务核实才予以公布的。姑苏区物价局已经责成该处进一步公布代收代缴的有关凭证,请自行前往物业服务处进行查验。感谢您的参与!
世茂运河城翰河苑这里物业现在就是流氓聚集,据说还特地从东北征调了一批人来半夜上门骚扰业主,物业一直挂着我们收费都是通过各部门审核的幌子向业主索要巨额的物业费+公共能耗费一共近3.42元一平米(公示的东西也是漏洞百出,假到极致),而相应的服务一点都没有,各种问题频出,只做表面文章,从未真心实意为业主服务,完全是连老旧小区,拆迁小区都不如的水准,重要的是还和各个部门“打点”,完全是霸占一方,垄断了沧浪新城一片水土。
业主们只好抱团一起为争取自己利益而筹办业委会,竟然也被物业重点骚扰,扬言只要世茂还在这世上,就没有你们能办起来的一天!!!实在是嚣张异常。业主不堪骚扰报警后连地区片警都完全偏向世茂物业一方。真是一方水土养育养壮了世茂集团连其物业!!!
现在能做的只能是到此地向尊敬的姑苏区便民服务员反映这里发现的一些现象,希望您能向上反映至姑苏区物价局,住建局,友新派出所,友长街道的相关领导,好好约谈涉事企业和主管部门负责人,请他收敛一些,恳请政府给老百姓做些实事,救救我们!
支持!顶起来!!!
请大家帮忙顶起不要沉
请街道、物价局、房管局物管科各个相关部门作出监督工作。
都应该在物业里的
支持!希望有关部门关注瀚河苑居民的疾苦
取消物业,居民自治。。。
物业不作为,拉电、半夜敲门、恐吓。我们业主的人生安全受到威胁,请相关部门引起重视
支持物业质价不符骚扰业主
支持取消能耗费!整个世茂运河城统一收费
2012年以后交房的小区是有公共能耗费这一收费项目的,按照规定由物业负责代收代缴,每半年预收一次,每次500元,但每期结束后应该按实结算并将结果公示。
2012年之前的小区,公共能耗费是包括在物业费里,不需要另外缴费
2017-12-25 18:01: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