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7月至2011年4月期间,原东桥镇罗埂4组房子未被偷拆前,向村,镇相关部门多次声明非男嫁,婚姻法没男嫁。有两间小屋属于我张文兰,要求安置。2005年8月写过拆迁行政复议给政府!之后换过村支书和两镇合并。2011年4月11日发现属于我的老房子被偷拆后打110报过警,警察说要与村协商!我去村要求拆迁安置,村里以时间太久,不理!评议组说我是男嫁是不合法的,因这个不安置是不服的,让评议组拿婚姻法说说,我要在家,你叫我男嫁是不是合法?
相城区便民服务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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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城区便民服务员
网友您好,张文兰,家中有兄弟二人,生父张祖根于85年左右死于车祸,后有继父马小弟把二个孩子抚养长大。张文兰弟兄两人都读了(原)苏钢技校;在2000年7月25日张文兰户口迁至(原)苏钢技校,后于2004年男嫁在浒墅关镇横泾村。 2005年7月,黄埭镇三埂村4组一半村庄属拆迁区域。在拆迁登记时,继父马小弟将所有房屋登记在他本人名下,同时在拆迁协议上签了字并由村里将老屋拆除,不存在偷拆的情况。其继父并未说张文兰有房屋。后他们家在房屋拆除的情况下自订了一份张文兰有二间小屋的说明,并要求安置两间宅基地。后经评议小组全体人员(由镇拆迁办工作人员、村工作人员和三埂村4组村民组成)评议,张文兰户口已迁出,且无登记房屋,属男嫁对象,不符合安置条件。
相城区黄埭镇
二〇一五年二月十七日
2015-2-15 23:27: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