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便民服务员:我想咨询下现在在老城区,私人沿街的住宅房租赁给他人用作开小吃点,点心店的,是否可以按照规定领取到营业执照?(该位置原来已经出租多年,均办理过营业执照,包扣食品行业,该位置没有楼人人家,隔壁也都没有楼上人家,四邻沿街的也均是开设的小吃店并且都有营业执照的!)希望便民服务员帮助做出解答,谢谢!
常熟市便民服务员
您反映的问题已关注,建议跟帖告知具体地址,以便核实处理。
常熟市便民服务员
已收到,谢谢配合!
常熟市便民服务员
“虞城小超人”网友,您好:根据您反映的情况,经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查,现答复如下:根据苏州市放宽经营场所的相关规定,城镇住宅不得作为餐饮类项目的经营场所。因您未提供具体的门面地址,如有需要可至环城南路8-1号,市场监管局虞山分局登记窗口咨询。感谢您的关注。
位置就在河东街附近,老县场菜市场北面,言子桥那里
“虞城小超人”网友,您好:
根据您反映的情况,经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查,现答复如下:
根据苏州市放宽经营场所的相关规定,城镇住宅不得作为餐饮类项目的经营场所。因您未提供具体的门面地址,如有需要可至环城南路8-1号,市场监管局虞山分局登记窗口咨询。
感谢您的关注。
2017-11-3 14:19: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