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您好,目前黄埭镇农村房屋拆迁的评估依据是《关于确定2011年度苏州市房屋基本重置价格的通知》(苏住建房【2011】9号)。拆迁政策是2012年的《相城区黄埭镇拆迁安置实施办法》。
相城区黄埭镇
二〇一八年三月二十三日
请问黄埭镇政府: 苏州市早在2015年就下发新的标准,苏住建房【2015】6号和7号文件,你们为什么还要按照2011年的标准作为评估依据?
相城区便民服务员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我们已关注,并已交职能部门处办,请耐心等待答复!
相城区便民服务员
目前相城区黄埭镇执行的《关于确定2011年度苏州市房屋基本重置价格的通知》(苏住建房【2011】9号)是基于二个方面的考虑:一是政策的延续性;二是社会的稳定性。由于社会事业、经济建设及公共事业的发展和居民生活的改善,黄埭镇搬迁总量比较大,目前在外过渡户也比较多,考虑到诸方面的原因,故在执行的补偿标准中尚未执行最新的2015年标准,但在签约中的综合补贴及过渡费中作了调整,且从2004年黄埭镇动迁安置房基本安置价也未作过调整提高,仍然沿用了当年2004年安置房基本安置价1000每平方米左右的安置价。相城区黄埭镇二零一八年三月二十七六日
那样可以少花钱,
请解释清楚,为什么不按照新的政策来执行
是啊,怎么不按照2000年的拆迁标准呢?
光福的拆迁还按2010年的呢。
什么叫政策的延续性和社会的稳定性?无非就是拆迁的人多,现在拆迁安置费高了前面的人闹事呗。那你怎么不说房价这几年涨了多少?
相城区拆迁基本都是把农村房子拆掉,换镇上两套装修好的房子,太不合算了
2018-3-23 17:33: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