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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办理咨询

2024-11-1 12:47:21发布次查看发布人:
我在姑苏区的房产登记在我和我父母三个人名下,其中我占98%,我父母各占1%,现在公积金贷款已经还清,我父母想将1%房产给我,请问下该如何操作?谢谢

市国土资源局便民服务员
网友您好!若您父母想把房产转让给您,可通过赠与或转让的方式进行。赠与的操作流程可咨询公证部门。房产转让分为房产交易、纳税、不动产登记三个环节,前两个环节的流程建议咨询房产交易和地税部门,不动产登记时买卖双方可携带如下材料至苏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人民路窗口(人民路1058号市房地产大厦二楼大厅)办理: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2.不动产权证(原房屋所有权证、原国有土地使用证); 3.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个人提供:身份证、户口等相关证件。未成年人需提供监护人身份证明及监护关系证明材料。); 4.存量房买卖合同或房屋转让协议、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 5.契税完税证明、购房发票; 6.房屋交易信息告知单; 7.不动产测绘资料:独立宗地的提供宗地图、房产分丘图,成套商品房的提供房产分层分户平面图; 8.不动产登记机构按规定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注意事项 (1)如属委托代办的,需提供委托书(公证委托或在不动产登记机构的当面委托); (2)需查验原件、共有人共同申请; (3)保障性住房或优惠售房的需提供住保中心《核准表》; (4)如原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划拨的,提供土地出让转让合同及土地出让金缴付凭证或保留划拨性质的证明材料。
2017-8-7 15:2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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