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 议 人: 范政; 建 议 号: 120
标 题:
关于解决广场舞噪音扰民问题:广场舞扰民现象越来越严重,社会矛盾隐患加深,希望有关部门长期重视,采取有效措施,防患未然.争取做到既保证广场舞爱好者健身娱乐的自由权利,又不影响广大居民的正常生活.几点建议供参考,如下:
一、落实相关部门,开展专项工作.
二、加大对广场舞组织者的宣传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和《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要求,号召大家文明健身,遵守社会公德,不可将自身的健康娱乐建立在他人的痛苦之上.
三、可借鉴其他城市的经验,制定“广场舞公约”并与各社区广场舞活动组织者协商签订,明确广场舞活动时间、地点、人数规模、与居民住宅区间隔距离、音乐音量分贝、居民小区内不得进行广场舞活动等要求.由社区牵头,责任到人,加强管理.
四、重视全民健身场地、设备等投入,努力增开社区室内活动场所.通过改造、搭建隔音墙等办法,控制噪音,改良、改善露天活动场地.
五、广泛听取专业人士建议,改良广场舞音乐设备.如:推广低音量多音箱的露天音响设备,确保音量低并且音乐全覆盖;佩戴无线耳机收听音乐等.
六、新的《治安管理处罚法》已经实施,必要时警方可依法加大执法力度.社会文明进步需要法制保障.
承办单位: 主 办 苏州市体育局
会 办 苏州市公安局;苏州市环境保护局;苏州市民政局;;
办理期限: 3个月 答复时间: 2014-5-27
办理类型: a (解决、已经解决)
答复内容: 对市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第120号提案的答复
范政委员:
你提出的《关于解决广场舞噪音扰民问题的建议》收悉.经与市公安局、环保局、民政局会办,现答复如下:
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人民群众的健身需求呈井喷式发展态势,广场健身舞以其简便易学的特点而深受群众喜爱,成为市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健身方式.由于广场健身舞活动通常以就近为原则,大多选择在居民区附近的广场、绿地、小游园作为活动场地,有的就在居住小区内,甚至与居民住宅楼只有咫尺之间,因此,广场健身舞在给活动者带来快乐和健康的同时,也可能产生一定的负面影响,特别是噪音扰民在国内很多城市都时有发生,已成为城市管理中的热点难点问题.
广场健身舞作为深受群众喜爱的、集健身性、娱乐性、简便性、沟通性于一体的活动项目,理应得到支持和重视,针对广场健身舞活动中出现的一些不和谐因素,应多部门联动,多措并举,随时化解矛盾和问题,最大限度发挥广场健身舞的积极作用,构建文明和谐的社会环境.
今后我们将高度重视广场健身舞活动的引导,积极探索行之有效的管理办法,达到既不影响健身者的热情,又不影响周边居民生活的目的.一是在认真调研、充分听取各方意见的基础上,研究制定有关管理办法,对备案登记、场地时间、指导人员及音响分贝等提出明确要求.在矛盾问题比较突出的站点,召集相关人员召开恳谈会,形成公约共同遵守.二是发挥社会体育指导员的作用,制定出台社会体育指导员定点服务规范标准,通过社会体育指导员志愿服务,引导市民科学健身、文明健身.三是加快便民健身设施建设,根据规划,推进健身小广场建设,把在小区或离住宅区较近的广场健身舞团队逐步引导到健身小广场或公共体育场馆开展活动.四是加强环境保护宣传,通过环保进社区等活动,引导社区居民加强对社会生活噪音的自律.营造和谐的社会生活环境,提高群众的文明素养和幸福指数.五是关注广场健身舞音响设备信息,在有条件的站点尝试使用有源定向扬声器、无线发射器和无线耳机等,通过科技手段的运用,营造和谐的社会生活环境,提高群众的文明素养和幸福指数.
二〇一四年五月二十三日
高新区便民服务员
网友您好!针对您反映的情况,马浜社区工作人员已与两只舞蹈队再次进行了沟通,并将噪声污染的相关法律条款告知,舞蹈队表示今后会尽量控制音量,控制跳舞时间。
(枫桥街道)
2016-12-17 09:2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