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请问下,我们村现在属于逐步拆迁的村子,村上有一户人家,他们是兄弟两个,现都已经过世,哥哥有儿子,弟弟没结婚,没生过孩子。但是弟弟也有一户宅基地,那么请问如果到拆迁的时候,哥哥的儿子能否继承没有后代并且已经过世的弟弟的宅基地呢?比如我们村的拆迁补偿面积是260平方,那么像他们这种情况能分到多少平方呢?想问下政府对于这种特殊情况的处理方式。
常熟市便民服务员
“天下路难走”网友,您好,建议私信告知您的联系方式或具体地址(某镇某村某组某号),以便部门核实处理。
常熟市便民服务员
“天下路难走”网友,您好:根据您反映的情况,经海虞镇核查,现答复如下:您具体可向所在村委进行咨询。感谢您的关注。
这个宅基应该是政府没收了吧
我只是举个例子,是周行1大队袁坝村路口那里的,具体户号不清楚,就是想了解一下按照这种情况应该怎么处理?他们之前一直是把这个房子出租给收垃圾的人,现在三合一整治掉了,但是房子还在那里,有的人说呢,这种情况宅基地应该是政府收回,毕竟不可能说一个村子上一户两宅,但是也有人说这个可以继承,那么等到拆迁他们就能置换更多的房子了,这个我觉得可能不太合理,所以想询问一下具体像这种情况是怎么处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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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您反映的情况,经海虞镇核查,现答复如下:
您具体可向所在村委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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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0-5 06:06: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