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楼道里电动车不能充电了,物业提供的电动车充电场所较小,而且周围邻居也反映,充电器经常被人拔掉或直接被人偷走,物业采取的措施是“在非机动车车库内张贴了文明标识“请勿错拿他人充电器”“请勿拔掉正在充电中的充电器”。由于天之运花园内入住人员的素质参差不齐,物业服务中心会安排秩序维护员加强非机动车车库的巡逻力度。”简直就是个笑话!贴标识是防君子不防小人啊!如果有用,根本不需要贴;入住人员素质参差不齐,说明群租现象是相当严重,是到了该整顿的地步了;所谓巡逻,也只是走个过场,起不了什么作用吧?
这三个问题,物业怎么解决啊?
早上起来电动车没充满电,不能上班,你物业负责?要不要为骑电动车的业主解决问题啊?
高新区便民服务员
网友:您好,您的来帖已收到,现答复如下:天之运物业服务中心是依据小区《苏州市物业服务合同》及《苏州市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中约定的服务等级标准进行日常服务工作的。针对您反映的电动车充电的问题,天之运物业服务中心已在非机动车车库内张贴了友情告知,文明和谐的社区环境需要广大住户共同维护。另外,物业服务中心会根据业主需求联系厂家增加充电桩。关于您提到群租问题,根据《苏州市居住房屋出租管理办法》第十八条中的规定:“物业服务公司应当配合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的社区服务中心或者相关机构开展的房屋租赁巡查,发现本公司物业管理服务区域内有居住房屋出租情况的,应当及时报告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的社区服务中心或者相关机构。”天之运物业服务中心已及时向辖区社区及派出所汇报了小区内的出租情况,并每两个月将更新的小区出租情况上报给辖区社区及派出所,最近一次上报时间:2018年3月27日。4月11日天之运花园7幢的7户群租房已被执法部门强制拆除,近期辖区派出所、社区及城管部门也将再次开展联合执法工作,天之运物业服务中心会全力配合群租整治工作。具体事宜您也可以联系天之运物业服务中心王主任,联系电话:0512-65379652。感谢您的来帖,由于我们工作的不到位给您生活带来的不便我们表示歉意。为了能够尽快联系到我们并以便及时解决您反映的问题,您可以在我公司网http://www.xgwy.com/的“投诉建议”栏留言,也可以拨打电话0512-68252837联系我们。【新港物业公司】
一幢楼几十户人家,60v充电位就3个。。。
依我之见,在目前尚未解决居民电动自行车充电问题的情况下,还是维持现状比较好,即暂时让居民在楼道内或者楼前进行充电,待充电问题得以解决后,再进行规范。
简单,多安装几个摄像头,对不文明行为抓拍,在小区门口电子屏上曝光,看他以后还敢不敢了!
有什么不敢的,人家一个行李箱一拖,换个地方租住呗
苏州官方都是有政策没具体实施方法,你危险源头堵住了,就不管了,有什么用,老百姓不方便还是要恢复老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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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之运物业服务中心是依据小区《苏州市物业服务合同》及《苏州市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中约定的服务等级标准进行日常服务工作的。针对您反映的电动车充电的问题,天之运物业服务中心已在非机动车车库内张贴了友情告知,文明和谐的社区环境需要广大住户共同维护。另外,物业服务中心会根据业主需求联系厂家增加充电桩。关于您提到群租问题,根据《苏州市居住房屋出租管理办法》第十八条中的规定:“物业服务公司应当配合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的社区服务中心或者相关机构开展的房屋租赁巡查,发现本公司物业管理服务区域内有居住房屋出租情况的,应当及时报告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的社区服务中心或者相关机构。
”天之运物业服务中心已及时向辖区社区及派出所汇报了小区内的出租情况,并每两个月将更新的小区出租情况上报给辖区社区及派出所,最近一次上报时间:2018年3月27日。4月11日天之运花园7幢的7户群租房已被执法部门强制拆除,近期辖区派出所、社区及城管部门也将再次开展联合执法工作,天之运物业服务中心会全力配合群租整治工作。具体事宜您也可以联系天之运物业服务中心王主任,联系电话:0512-653796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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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港物业公司】
自己把电瓶拎回家充呗
2018-4-28 23:38: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