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sb781112”网友,您好: 根据您反映的情况,经市国土局核查,现答复如下: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常熟市农村住宅置换商品房实施意见》的补充意见(常发【2010】59号),全市域范围内一律不得新增宅基地。目前在遵照实施中。 感谢您的关注。
既然政府有这样的文件,那为什么投诉常熟市沙家浜镇常昆村(14)组三塘在新增的宅基地上建房,回复是按照经常昆村党员代表、村民代表以及建房户代表等多轮商讨后确认的《村庄综合整治规划》,那么这个《村庄综合整治规划》又是那个部门审批的?审批手续是否合法,常熟市委市政府、市国土局知情吗?难道常昆村村党员代表、村民代表以及建房户代表等多轮商讨后确认的《村庄综合整治规划》比常熟市政府出台的相关文件还有效吗?请问常熟市沙家浜镇常昆村(14)组三塘11家在新增宅基地上建房是不是属于违章?如果是违章请建管所暂停施工,不要一拖在拖,最后成为既定事实。
感谢您的关注。
2017-1-6 12:07: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