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08月31日我们公司确认已遭受合同诈骗,对方深圳市昌联盛商贸有限公司所有联系电话全部无法接通,造成我司经济损失达8万多人民币,2018年09月01日上午10点左右分别向苏州110和深圳110进行电话报警,苏州太平派出所出警了解情况,当日下午13点我前往苏州太平派出所进行入口供,2018年09月04日我自己前往过深圳南山区查询该公司信息,并拍照取证了该公司地址已无此公司公司的信息,也前往了当地物业管理中心、工商局、派出所、经侦大队了解并申请调查了相关信息,深圳市经侦大队了解我们具体情况后说属于经济诈骗,但是案发地在苏州,让我们回苏州当地向苏州经侦支队进行报案,于是2018年09月06日我返回苏州后,2017年09月07日前往人民路与大石头巷交叉口的苏州经侦支付进行报案,结果被告知说由派出所统一处理,经侦支队不面向公众报案处理,让我去沧浪区派出所报案处理,去了沧浪区派出所后又让我去太平派出所,最终于2018年09月09日将了解到的所有信息再次提交了给了苏州太平派出所,太平派出所告知我让我回去,有消息会通知我,时至今天2018年09月14日我打派出所电话了解进展,结果告知我报案状态还显示未立案,但是也不说不予立案,就让我继续等消息,说有消息自然会联系我。
所以我想问下苏州市公安局,这种经济诈骗情况,受害人报案后需要多久可以立案?不立案是不是也有个原由的吗?不然像这样立个案都要这么长时间的话,别说等抓到犯罪分子,光等立案前这个钱款早就被提走了。
市公安局便民服务员
网友你好,经查,2018年9月10日周某至我局太平派出所口头报警,反映通过网络向深圳市昌联盛商贸有限公司采购货物,后对方失联。接警后,民警为周某制作了询问笔录,并将其提供的相关材料留存建档。当日,我局即将该案立为诈骗案进行侦查,目前相关工作仍在进行中。涉及案件具体侦办情况,建议市民直接向办案单位咨询。
这种经济案件确实没有刑事案件来的效率高,想想也难
你好,我是9月01日上午先电话报警,然后当天中午前往太平派出所再次口头报警,然后9月4日派出所还没有立案结果,于是我自己前往深圳进行收集
相关情况,然后9月9日再次去太平派出所补充深圳那边的所了解的信息材料,并再次催促什么时候会立案。后来通过市公安了解到说9月10日开始立案,
10月10日我再次前往太平派出所了解案子进展,派出所领导让民警找到我的报案材料,说先了解一下我报案的材料后给我答复,所以我怀疑案子是立案了,但是基本没有开始侦查,至今又马上一个月了,也没有任何回复信息,难道公安局破案还要大小之分?立案后,就算排队的话也马上2个月了还没有轮到侦查?我现在确实有种感觉为什么现在什么诈骗、犯罪这么猖獗了,因为即使报案了,这种大不大、小不小的案子派出所可能都丢在一边,反正又不是什么大案要案,又没有闹出人命,上级部门也不会去管,1个月破案也许,1年破案也行,10年也行,久了久之别说是罪犯了,就连报案人自己可能已经没脾气了。
2018-9-17 16:58: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