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住证连续居住有漏洞!,今天去办理积分落户!去查登记居住证!他们说中间有中断过!我就很纳闷了!07年来苏州没去过其他城市!一直交社保!将近10年了!实际连续居住只有3年!之前的都白住了!有其他证明,在苏州居住的,政府应该考虑一下!不能因为!没有刷居住证!而不算居住年限!有社保!或工作单位!证明!纳税证明!住房证明!一刀切!对我们即将成为新苏州人太不公平了!小孩急需户口!上学!
市公安局便民服务员
网友您好!按照《苏州市居住证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1、居住证每年都需要到社区“签注”一次。居住证持有人应当在居住证一年有效期届满前30日内主动前往社区受理点对证件进行“签注”。超期未签注,居住证进入休眠状态,需要重新到社区受理点激活操作后,方能继续正常使用。但是,激活后持证人在苏连续居住时间将重新计算。2、居住证持有人居住地址等登记信息发生变更的,应当自变更之日起10日内到现居住地受理机构办理变更登记。如果持证人变更居住地址后未及时到新居住地受理点办理变更手续,而原居住信息因离开被注销,就会造成持证人在苏连续居住时间中断。持证人按规定补办变更登记手续后,在苏连续居住时间将重新开始计算。以上两点都会影响您的在苏连续居住时间,请您今后在使用居住证的过程中注意。
流动人口在苏连续居住时间以江苏省居住证信息管理系统中记载的数据为准,不以是否缴纳社保或缴纳社保时间的长短为依据。在积分入户制度中,社保有其专门的加分项,而居住时间一项是否加分是根据居住证信息管理系统中记载的在苏连续居住时间进行计算的。
居住证是非本市户籍人员在苏居住和享有居住地公共服务的证明,随着居住证制度的不断发展,居住证的应用也将越来越广泛,建议您今后多留意相关信息,以免给您在苏居住生活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2017-1-12 13:1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