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2013年11月5日用银行按揭方式购买了苏州吴江盛泽镇德尔集团苏州博世国际地产有限公司开发的位于盛泽镇西环路499号金色魔纺丝绸广场10幢-1215的住宅房。该房产于2014年12月31日交付,购房合同约定180日内办理房产证,逾期买受人不退房,出卖人按已付房价款的0.2%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后2015年一年时间过去了,到2016年3月,开发商仍迟迟未能办理,在本人多次催促下无进度,因该房本人原价出售给王姓买家,更加急于办证过户,于是本人提出自己办理,无须开发商代办。几经辗转房产证终于在2016年5月31日办出,同时他项权证一同办出,并交给开发商转交交通银行。
2016年6月本人带了办理土地证的材料前往吴江盛泽行政服务中心办理土地证,被告之不能进件,系统没了,马上两证合一,待系统重新安装后再去办理,沟通良久让以后再去。一周后,本人再次前往,土地证办理人员说我的土地证需要贷款银行的工作人员陪同前去办理,我独自不能办,并要出具一些不知名的证明文件,于是我去和苏州交通银行交涉,银行方面表示并不知情,没专人帮我办土地证,要我去找开发商办理。开发商说你已经自己办理了,要他们办理需要交三百元代办费,并且还是按照流程走,无法知道什么时候可以办理出来,还是自己办理比较快。
之后我再次前往行政服务中心,办土地证的人员说还是不能进件,需要请示领导。于是再等,后来又去,说我是特殊情况,上层正和银行沟通如何办理,让我耐心等待,等到今年8月,我再次去行政服务中心办理,说德尔的房子暂停办理,待接到通知才能办。一直到现在2016年10月14日,仍没有我能办理土地证的消息。
本人的儿子在这期间出生,出生时间为2016年4月16日,后基于目前房价水涨船高,家里人讨论想为其尽快购买学区房,2016年9月4日我爱人在旭辉地产缴纳购房订金。现在因为吴江区的小房子产证在手无法过户,影响了我购买旭辉地产的房子。后王姓买家认为我构成违约,他等不及我的房子了,我无奈并赔偿了对方伍仟元违约金。2016年10月4日苏州限购令出,这套房子卖了没过户,现在没有土地证,也没法出售过户,目前我家学区房也无法购买,订金也还没有拿回来。由此引发的损失真是罄竹难书。。。
本人家住苏州工业园区,为了办理房产土地两证,来回奔波心力憔悴,来回车程2个多小时,每次都要上班请假去,实在无奈之下来到寒山闻钟,请政府尽快通知我进件,把我的土地证办出来好让我重新找买家,切切!!顺便咨询开发商的违约金是否应该赔偿给我?
吴江区便民服务员
市民您好:经向区国土局咨询,请当事人携带房屋所有权证、房屋他项权证以及相关身份证明、婚姻情况证明等材料至盛泽镇行政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窗口办理。谢谢您的关注!
吴江区便民服务员
市民您好:经向区住建局了解,您所关注的违约金事宜,开发企业反映将按照合同条款约定来处理。企业联系电话:18606256722 。谢谢您的关注!
2016-10-14 20:37: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