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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告法已颁布,职能部门是否有对照检查

2024-10-14 3:51:33发布次查看发布人:
新的广告法已颁布将近一年,对于一些极限用语有明确规定,比如不能出现“首选、最、第一”等一些用语,可常熟广告遍地是,商家还是继续宣传,大型商场、市场都有,是否是等老百姓举报了政府职能部门才作为

常熟市便民服务员
“正正能量传播”网友,您好: 根据您反映的情况,经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城管局核查,现答复如下: 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已于2015年9月1日起施行,规定广告发布不得使用“国家级”“最高级”“最佳”等禁止性的绝对化用语。今年以来,市场监督管理局结合自身职能开展了一系列专项行动和重点工作,查处各类广告违法案件已超300件,打击了一大批虚假和违法广告,对广告用语的规范化起到了很大的促进作用。下一步,市场监督管理局将加大违法广告查处力度。同时,欢迎社会力量监督,希望提供具体的违法广告内容、对象,以便于市场监督管理局、城管局核实处理。 感谢您的关注。
2017-8-10 22:5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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