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姑苏区胥馨家园17幢203室业主,我多次反映小区物业公司擅自将17幢103室等业主公共用房出租。反映后,姑苏区有关部门答应责令物业公司整改,但从10月份到现在,物业公司一直置若罔闻,相关部门也拖而不办,违法出租继续存在。维护小区业主公共利益,不能仅靠业主的呼吁,也不必依靠法律途径,需要的是政府部门的真正作为。
姑苏区便民服务员
网友,您好!经了解,所在街道、社区已多次和物业公司、居民进行沟通。物业公司认为,现该处已退租2户,仅余1户,不属于群租,且租期未满,物业公司不同意清租;现居民坚持认为该处房屋属全体业主,物业公司无权出租,双方分歧较大。建议双方采取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盘门历史文化片区
2017-12-20 20:1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