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9月17号晚上23点左右
地点:东港新村十三组团门卫室门口
事情经过:本人为该小区内业主,当晚10点左右开车带着孩子驶入小区门,刚过转弯过自动护栏时,汽车左后部就和一辆迎面而来的电瓶车碰上,因为进出小区门口正好有一个视野盲区,所以电瓶车主和我应该都看不到对方的,同时,最关键的是,门卫室门口,停着一辆治安巡逻摩托车(就是比一般摩托宽一点的那种),和一辆普通电瓶车停车,于是,本来就有盲区的小区进出口的地方便更小了(当然,我作为进小区的车主,显然我是不知道门卫门口的摩托车和迎面而来的电瓶车存在的,我的车速,监控可以看到,20麻还踩着刹车,一来因为那个进出门是要蓝牙照一下慢慢升的,然后开车进小区也是要先右拐(等蓝牙杆竖起来)立马再左拐的,所以我根本快也快不起来),电瓶车主的速度,监控里也看的出来,反正不慢。电瓶车主立马下车,我也立马停车,电瓶车主说我撞了他,我说我没有撞你,应该是大家相互碰到了,当时我就意识到那辆巡逻车的停车位置其实是事情的关键,因为电瓶车主被撞掉的是右面的反光镜,我刚下车说,门卫室连同门卫三个人就出来了,其中两个停车的就打算走了,因为电瓶车主觉得是我撞了他,我不承认,说实话,因为对方态度很恶劣,一个劲儿说我撞他,我就说你打110来解决吧。我刚说完,巡逻车就想开走了,被我拦住,我说你别走,这个车停在这里的,也有影响的,110来之前不要动(因为电瓶车的右面转向灯,是因为撞到了那辆巡逻摩托才装掉的)。巡逻摩托车主他愣了一下,就回门卫室了
110来之后(两个辅警来的),辅警来了之后,那辆巡逻摩托不知何时就开走了。
辅警先听了电瓶车主一顿,然后听了我,我还没讲完,就开始劈头盖脸的教育我,说我是汽车,该让电瓶车。我说我没有不让,我是根本没看见。还说我车速快,我说你一没监控,二没问问门卫情况,只听了电瓶车主几句话,凭什么说我速度快?他说我这个人态度不好有问题太凶(我承认,我态度是不好,是因为被那个电瓶车主年轻男子给气的,他一口一个让我别瞎说还骂我**,我当然要还口,不烦事儿也不怕事儿,娘胎里出来的脾气,改不了),说这些话时,都是食指指着我说的哦!!更过分的是,打电话给领导汇报时,直接给我戴的脑子是:小姑娘进小区车速过快,把电瓶车撞了,还说人家电瓶车撞她,凶的不的了,人家车主没什么要求,她还要闹。我当时就后悔没把这段录下来!
我就在纳闷,为什么这两辅警这么明显的帮着那个年轻男子,同时,门卫从都到尾一句话不说,他们也不问这个目击证人,对,那辆走了的巡逻车,走的那么急,我觉得(当然只是我猜测),也许那个也是他们一起的辅警吧!陆续来了三个辅警,来“教育我”,指着脸的教育我!!整个过程我5岁的孩子都在场,他们完全不顾及!
对,娄葑派出所,警号010673
投诉理由:
1:未了解情况就给出不实结论,在电话和上级(同事)讲述事情经过时,肆意给我扣上“速度太快、撞了电瓶
车、不讲理、凶、没有素质、没有常识”的帽子;
2:当晚陆续过来三个辅警,都没有出示工作证也没口头介绍自己,问了几遍才知道娄葑派出所的;
3:没有分清事非,没有耐心劝导,更别提礼貌调查,一帮男人对着我这个带着孩子的妈妈
4:不懂法:说出“你是机动车,他是电瓶车,你们碰到,就一定是你机动车的责任,你就应该让着电瓶车”…
5:宝宝看到他们那么大声,本能的几次过来保护我想要推开辅警,辅警都只是把孩子推开
鉴于以上几点,看着宝宝那害怕的样子,我连夜写信投诉!
虽然娄葑派出所在这里好像被投诉的已经很多了,但是我还想试一试!
市公安局便民服务员
网友你好,2017年9月17日22时08分许,诉求人王某驾驶机动车与驾驶电动车的另一方葛某发生碰擦争执。经调阅监控录像,当时王某驾车速度较快,其表示自己因有物遮挡视线没有注意到葛某的电动车。葛某要求王某向其道歉并不要求经济赔偿。处理过程有执法记录仪,辅警并未有反映的处理不公态度不好的情况。
2017-9-18 01:2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