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发帖咨询保障房申请条件。既然规建委为防止短暂结婚而申请保障房,请问按实际结婚证已经结婚4年的为什么不能申请。难道4年婚姻关系也是短暂结婚?请领导们制定条款从实际情况考虑,不要为了设条款而设条款。
工业园区便民服务员
您好,住房保障工作中,政策强调申请家庭的家庭人员必须具有本市(区)户籍。苏州市房管局、市公安局于2009年1月15日印发的《苏州市区住房保障对象家庭户籍人口情况认定规定(试行)》中强调“户籍情况的审查,重点审查家庭人员迁入现户籍的时间,原是外地户口的,重点审查迁入苏州市区的时间。”《苏州工业园区农村动迁居民住房困难家庭住房保障暂行办法》(苏园国土规字[2011]1号)对保障对象的条件也明确为:具有园区户籍且实际居住。为进一步完善住房保障政策,园区规划建设委员会、园区社会事业局于2017年6月发文(苏园规建〔2017〕18号)增加了针对因婚姻关系迁入的户籍要求满两年的条件。因此,首先必须是园区户籍,其次,因婚姻关系迁入户籍的,迁入时间须满两年。综上所述,园区住房保障工作中婚迁政策的调整,是从实际情况出发的,在源头上控制了通过短暂婚姻规避政策的虚假申报行为,更加体现了园区住房保障政策的公开、公平和公正。规划建设委员会
您好,住房保障工作中,政策强调申请家庭的家庭人员必须具有本市(区)户籍。苏州市房管局、市公安局于2009年1月15日印发的《苏州市区住房保障对象家庭户籍人口情况认定规定(试行)》中强调“户籍情况的审查,重点审查家庭人员迁入现户籍的时间,原是外地户口的,重点审查迁入苏州市区的时间。”《苏州工业园区农村动迁居民住房困难家庭住房保障暂行办法》(苏园国土规字[2011]1号)对保障对象的条件也明确为:具有园区户籍且实际居住。为进一步完善住房保障政策,园区规划建设委员会、园区社会事业局于2017年6月发文(苏园规建〔2017〕18号)增加了针对因婚姻关系迁入的户籍要求满两年的条件。因此,首先必须是园区户籍,其次,因婚姻关系迁入户籍的,迁入时间须满两年。
综上所述,园区住房保障工作中婚迁政策的调整,是从实际情况出发的,在源头上控制了通过短暂婚姻规避政策的虚假申报行为,更加体现了园区住房保障政策的公开、公平和公正。
规划建设委员会
2018-5-18 12:20: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