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常熟市大义镇一户村民,因现住房子年代已久,破损严重,村里同意可以原地造房,因上图中破房子挡住,导致我家无法原地拆造,像这样30年没人住的破房子政府有没有规定要拆除?
常熟市便民服务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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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熟市便民服务员
“lanyuzhy”网友,您好:
根据您反映的情况,经虞山镇核查,现答复如下:
1.经村委核查 ,您前面房屋屋主有三个儿子一个女儿,原来有4间二圆堂,1975年大儿子张某岐增宅并拆除二间,1982年二儿子张某清21岁,申请增宅并予批准,当时小儿子张某云已18岁,此房就作为小儿子的房产,后张某云入赘,此房也没有办理房产证土地证。此房属于张某云祖宅,传承有序。
2.现张某清完成了落架大修,清理了其名下的所有主房附房,对其弟张某云名下的祖屋不在清理范围。
3.村委已与您解释,继续做张某云工作,按照建管所和本村规划,使其同意将祖屋南移;双方协商拆除破旧房屋,您对张某云进行补偿;如张某云不同意,只能等待相关政策重新安排您的宅基地。
感谢您的关注。
2017-9-14 16:22:00